京津冀地区空气总体安全

2015-08-23信息快讯网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对空气和水环境进行监测。多位权威环保专家21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从事故发生以来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地区空气总体安全,并没有受到爆炸事故的影响。

记者从环保部、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爆炸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从13日凌晨3时40分起,就开始对空气和水环境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

——大气环境监测方面。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部门共在爆炸核心区外围设置了18个监测点位,对硫化氢、氰化氢、甲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连续9天的监测结果表明,仅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氢曾短暂出现过超标情况。其中,氰化氢于8月15日零时至16日10时期间累积出现3次超标,最高超标0.5倍。从16日12时开始至今,各监测点位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各点位各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表示,截至8月20日,共设置水质监测点位42个,其中核心区内点位26个、核心区外围附近点位16个,所有氰化物超标废水全部有效封堵在事故区域内,未经破氰处理达标不外排。在核心区外的16个点位中,有6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但不超标,其中最高浓度值为标准的8.4%。

此外,爆炸发生后,环保部门共在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设置了5个海水监测点位,其中氰化物与历史监测数据比较无变化,符合《海水水质标准》,均未检出特征有机污染物。

环保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李兴春、包景岭等多位权威环保专家表示,化学物质有一定的传输距离,更何况事故发生地空气已经达标,所以根本不可能远距离污染到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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