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首发棚改专项债券,花100元即可当股东
3月18日上午,浙江省财政厅召开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推介会。记者了解到,3月22日,浙江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行一批棚改专项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11亿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共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嘉兴市2个、温州市2个和金华市1个。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门槛非常低,起购金额仅为100元,最小递增单位也是100元面值。
浙江为全国首个试点省份
2018年,财政部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文,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并于今年2月印发了《财政部关于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11号),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浙江一直积极参与地方债券发行工作。自2009年国务院批准启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以来,浙江全程参与了从“代发代还”“自发代还”到“自发自还”各个阶段,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此,财政部将我省列入全国首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六个试点省市之一,希望通过试点,为全国逐步推开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积累经验。
与以往发行有何不同?
以往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以银行间市场为主,投资主体主要是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通称“批发市场”。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浙江省政府债券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将进一步拓宽发行渠道,满足更多投资者需求。具体来看,既拓宽发行渠道,增加了投资群体,有利于增强债券流动性和市场影响力,进而对一级市场发行产生正反馈作用。同时丰富了投资品种,特别是在当前资管新规出台、“保本理财”产品逐步退出的背景下,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有利于丰富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品种,较好满足其低风险投资需求。
花100元就能做浙江棚改股东
根据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安排,2019年浙江省政府棚改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将于3月22日发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面值不超过11亿元,起息日为3月28日,上市日为4月1日;每年3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3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期限5年。
本期政府债券业务承办银行共7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认购网点数量超过3700个,同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开通让感兴趣的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轻松认购、交易。各承办银行的计划分销量将于3月22日通过柜台发行市场面向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以数量招标方式确定。
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处长张胜凯预计,本期发行利率可能会在3.12%-3.36%之间,具体将于3月22日通过公开招标之后才能确定。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据测算,还原税后可达到4.41%—4.75%。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以在3月25日-3月27日前往相关营业网点柜面认购,也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认购本期债券。
同时他还透露,这次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门槛非常低,对其名下金融资产、年收入、证券投资经验等条件上均没有要求和限制。此外,投资起点也很低,起购金额仅为100元,最小递增单位也是100元面值,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应为100元面值的整数倍。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付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