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没带灭火器上高速要扣分?谣言!
图说:驾车没带灭火器上高速要扣分?。网络图
“通知各位亲,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将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对自己负责也该备一套啊。”最近,一则《最新交管信息》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同时还衍生出多个版本在各论坛出现。没带灭火器、三角架上高速公路就要被罚款扣分?针对这个帖子的内容,8月25日,川报观察记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求证,高速交警表示,这个消息系谣言。
“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目前依据的是早前出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没有所谓的‘新规’。”高速交警表示,微信朋友圈中提到的“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的说法更是闻所未闻。
那么私家车没有配备灭火器是否会被处罚呢?高速交警说,依据相关法律,对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及三角警示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但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扣6分、罚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道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的,可以处以20至200元的罚款,不扣分。高速交警称,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主要针对客车、大货车有无配备灭火器进行重点检查,对轿车多予以警告、提示,也可以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除摩托车外,机动车辆务必配备有效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灭火器的有效期,过期了需要重新更换。遇到突发事件,如车辆自燃无从下手,配备灭火器有利于快速灭火,保障安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没有三角架又是怎样处罚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而三角警告牌一般都随车放在后备箱,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和交通事故后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按规定摆放三角警告牌(城市道路白天50米、夜晚100米;高速公路白天150米、夜晚250米)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摆放三角架,可以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高速交警表示。
当下,交通参与者众多,各种类似“最新扣分规则”、“交管新规”的涉及交管内容的帖子满天飞。怎样鉴别帖子内容的真假?高速交警支招,如果有全国性的最新交管新规,肯定是最先从官方渠道发布,比如公安部交管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或者是国内主流媒体,例如新华社、人民日报等。而地域性的交管新规,也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交管部门的官方渠道和主流媒体进行公布,“不可能直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据川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