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9月新规盘点:未满月新生儿住院也能报销
[摘要]从9月1日起,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其孩子一出生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而非过去的满月后才能参加。
明天起,一批与百姓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从9月1日起,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其孩子一出生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而非过去的满月后才能参加;孩子因伤、病住院,就可以按规定享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待遇。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仍为80元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覆盖全市近220万名18岁及以下少年儿童,累计为146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约16亿余元的医疗费用。
新学年,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30日,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学年80元。
邮轮遇台风改航程损失应按约定分担
前不久,皇家加勒比旗下邮轮量子号因受台风影响更改航线,造成乘客不满。那么,类似情况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今年9月起在全市推行使用的《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中,要求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邮轮旅游经营者要告知消费者改变内容,同时对风险分担原则有所涉及。根据合同示范文本,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在行程前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团体可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并分别约定可退还费用及比例。
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共用部位维修
9月1日起,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基金应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等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已组建业主大会的,业委会应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9月1日起相关物业收费标准等。
未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拟定绿化养护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收费标准和经费来源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