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称,学校做出这一决定,依据的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条款。
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显示,该校规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硕士生2-3年,博士生3年,正常情况下不能延长。若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但硕士不能超过5年,博士不能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由于这72名研究生未在规定学习年限里完成学业,所以作退学处理。
天津大学
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经2019 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廖晓兰等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难于联系(见附件),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学生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按照《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领取书面的退学决定书。
天津大学
2019年1月30日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任荃
来源:综合自中国科学报、科研圈、学术那些事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