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共四所,分别为马鞍山学院、福州工商学院、潍坊理工学院以及新疆理工学院,除新疆理工学院为公办,其余三所办学性质均为民办。四所拟设独立本科学校“前身”分别为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以及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此外,教育部还拟批准通过新设本科学校共计3所,包括安徽艺术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以及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办学性质均为公办。三所拟新设本科学校建校基础依次为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和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具体如下:
从教育部批准设置的高校名单所在省份来看,安徽省共有3所,福建省共有2所,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江苏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各有1所高校入选。
不过,这并不等于高校一定能“改名”成功。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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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张鹏
来源:教育部官网、校园教育、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