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下属房产公司将土地以3年前买价转让民企

2015-09-10信息快讯网

[摘要]至此,一桩国有企业土地被违规转让、民营企业获利数亿元的秘密交易终于大白于天下,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也由此揭示了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2008年至2011年,中国土地市场价格不断走高。然而就在2011年,一家国有企业开发的楼盘中,居然有一块区域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以几年前的买价转让给3家民营企业,使这3家民营企业获利上亿元。最终,该国企相关责任人因出卖国家利益、非法获利数百万元换来了7年的有期徒刑。

今年6月底,审计署公布的移送已办结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中提到,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新公司”)原董事长陈志华在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公司正在开发的6.26万平方米商业用地按账面金额作价转让给一家企业,实际上却由另3家企业实施开发,这3家企业通过开发经营获利上亿元,陈志华等人涉嫌受贿。

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纪委查处。2014年,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志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

审计人员为何盯住了中石油的一家“孙辈”企业

恒新公司不仅是大庆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也是当地最早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其前身为大庆油田下属的一家做新材料砖的企业。上世纪90年代初,陈志华受命“拯救”这家当时濒临破产的砖厂。他选择了新材料砖作为转型突破口,一举成为业界领头羊。至今网上还能搜索到不少赞颂陈志华的文章,有些文章还提到他勤奋清廉,曾上交“退不回去的好处费300多万元”。

2000年左右,背靠大庆油田的这家砖厂又抓住福利分房取消后房地产市场异军突起的机会,逐渐发展成大庆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当地超过三分之一的楼盘都由恒新公司开发,几乎占据了大庆市最好的地段。

尽管恒新公司已是大庆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但相对于中石油这艘巨轮来说,其资金量并不大,只能算得上中石油的“孙辈”企业。为什么审计人员盯住了它?

审计人员介绍说,近年来对央企的审计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一些央企旗下的二级、三级企业,其业务并不是母公司的主营业务,而且因为层级太多、疏于管理,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对此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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