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 | 为什么说“文明冲突论”是个伪命题

2019-06-13信息快讯网

近来,“文明冲突论”又泛滥起来。美国国务院有一位女士,居然将中美关系也定义为“文明冲突”,使我们不得不就此评论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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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和国务院政策规划办公室主任斯金纳。|资料图片

这里所说的“纯粹”的“文明冲突”,就是指排除了政治、经济等方面因素作用的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世界上并没有这样纯粹的“文明冲突”。

首先,世界历史上的许多冲突和战争最初实际上都是发生在同一文明之内,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都是欧洲。又如,目前在阿富汗、叙利亚、利比亚、也门等地发生的内战或内斗,也基本上属于伊斯兰文明内部不同教派或不同集团的冲突,尽管西方列强的干涉和挑动往往是起因。

其次,世界历史上还有许多冲突和战争起初是发生在文明范畴之外的,即源于和文明差异并无关系的意识形态对立,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最初都是起因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冲突双方均属同一个民族,讲同一种语言,处于同一文明圈内。

再次,即使有些冲突的双方具有不同文明或文化背景,如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战争和十字军东征,近现代历史上一些亚非国家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战争,近期发生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但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在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而非文化差异。

因此,在国际纷争和危机中虽然往往存在着文明因素,即宗教、民族、文化因素,但纯粹的“文明冲突”或完全由文明原因导致的冲突是不存在的。

亨廷顿的理论就是“文明冲突论”吗?

目前大家都把哈佛大学教授S·亨廷顿关于文明问题的一些著述称为“文明冲突论”,似乎他成了“文明冲突论”的鼻祖。必须指出,在亨廷顿的理论中,“文明”的概念是随意的、不明确的。如果以严肃的世界史研究标准衡量,他著述中的历史、地域和政治标准往往被任意替换,因此得出的结论有时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站不住脚的。

有意思的是,后来亨廷顿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当许多人将“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视为文明的冲突时,他倒认为这些事件并非源于文明的冲突。因此,是否可将亨廷顿的理论整体归结为“文明的冲突”,并将其作为文明冲突论的理论基础,这本身是有疑问的。

笔者有幸拜见过亨廷顿教授本人,向他请教过“文明冲突”问题。他明确指出,自己强调的是不同宗教、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碰撞会在世界历史、国际关系进程中产生重要作用,因此要对文明因素予以重视并加以研究。他再三说明自己并不赞成所谓的“文明冲突”,而反复强调他的另一个结论:“未来将不存在全球性的文明,而是由不同文明组成的世界,所有文明都必须学习共存”。

“文明冲突论”的负面影响

2006年11月发表的联合国文明联盟名人小组最终报告比较深刻地分析了“文明冲突论”的负面影响,笔者作为小组成员参与了报告讨论和写作的全过程。

该报告指出,“令人遗憾的是,由‘文明冲突论’所带来的忧虑和混乱扭曲了对于世界面临困境之实质的讨论。用一成不变的文明分界线来概括内部不断变化、千差万别的不同社会,妨碍了人们以更有启发性的方式去理解身份、动机、行为这类问题。”

“事实上,文化框框只会强化已经两极对立的看法,更糟糕的是,它会助长一种错误的观点,似乎不同文化处于某种不可避免的冲突的轨道上,因此会把本可协商解决的争端变为看来无法克服的、基于身份的冲突,而且还会挑起大众的绵绵想象。”

因此,报告认为,“很有必要反对这些公式化的偏见和错误理念,因为它们加深了不同社会间的对立与不信任。”

自那时以来,各国领导人又从各个角度批驳“文明冲突论”,并进一步阐明,只有促进文明交流、包容、互鉴,才能清除“文明冲突论”的流毒。例如,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就指出:“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们应该秉持平等和尊重,摒弃傲慢和偏见,加深对自身文明和其他文明差异性的认知,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谐共生。”

极端主义是挑动“文明冲突”的罪恶之源

目前,极端主义比较突出地表现为宗教极端主义。当不同民族、宗教的群体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产生矛盾之时,极端主义便极力煽风点火,使这样的矛盾演变为恶性的冲突,这其中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根源,其实质并非“文明冲突”。

首先,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政治经济权益之争互相交错,特别是历史遗留的宗教、民族之间的争端,往往由于加入了现实的矛盾而更为加剧,使冲突双方采取非理性的手段。中东乱局就是如此,既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宗教、教派矛盾,又有当前围绕能源、水资源、交通要冲等方面的权益之争,互相纠缠而错综复杂,导致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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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欧歌赛上,嘉宾麦当娜歌唱《未来》时,两名舞者(右下)突然转身,留给世界贴有巴以国旗的背影。|东方IC

其次,一些冲突热点长期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以致冲突双方中的弱势一方采取极端手段来打击强势一方及其支持者,这是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上升的重要原因。其中以持续70多年的巴以冲突最为典型。

再者,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对某些争端采取了未得到国际社会认同的强力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如干预一方与被干预一方分属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圈,就特别容易引起不同文明之间的误解和纷争。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贸然发动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例,西方列强强力干预利比亚、叙利亚,实施政权更迭也是如此,结果使中东和全球不同民族、宗教、教派之间的矛盾激化。

第四,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如果差距和不平等的扩大发生在不同的宗教、民族群体之间,则为极端主义、偏见和冲突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例如近年来大批难民涌入欧洲,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平等导致这些群体受到歧视和边缘化,又受到极端团伙的煽动和指挥,暴力袭击就由此发生。

从上述互相关联的四方面可以看出,显然在不同文明之间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文明差异本身,而在于深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矛盾导致的无知、愤怒、狭隘、偏见和因此产生的极端思想。而且,那些言行极端的人根本不能代表各自的文明,如本·拉登不能代表伊斯兰世界,在新西兰克莱斯特彻奇杀害穆斯林的布雷顿·塔伦特也不能代表基督教世界,美国那位宣扬中美“文明冲突”的女士,就更不能代表广大美国人民了。

作者:潘光(作者为上海社科院国际问题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国家反恐办软科学专家、联合国文明联盟大使)

编辑:王卓一

责任编辑:宋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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