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申遗成功5年来,陕西干了啥?
▲西安大明宫遗址复建的丹凤门。
今年6月是“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成功5周年。2014年6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我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3国跨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项目,包括陕西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彬县大佛寺石窟、张骞墓7处遗产点在内的33处遗产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陕西27年来没有新增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是陕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
▲西安小雁塔景区。
▲西安兴教寺塔。
▲陕西彬县大佛。
5年来,为保护“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的真实性、完整性,使其突出的普遍价值得以延续,按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相关规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相关决议要求,陕西认真践行国际承诺,弘扬“丝路”精神,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加大遗产点保护管理,合理适度开发利用,“丝绸之路”遗产已成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典范,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文明交流互鉴的积极力量。
在保护遗产的同时,向世界展示全面真实的“丝路”起点
据陕西省文物局通报,5年来,在坚持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这7处遗产点通过科学规划,积极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展示工程50多项,文化遗产地保护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开展大佛寺石窟大佛窟渗水治理工程、明镜台加固维修工程、丈八佛窟檐保护工程等;完成大雁塔1-6层塔檐养护工程、小雁塔白衣阁屋角维修工程、慈氏阁保护维修,开展兴教寺塔和张骞墓本体保护;先后实施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的直城门内大街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等32处、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的丹凤门遗址加固工程、含元殿东过水涵洞保护展示工程和大福殿及西北城角区域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等,在保护遗产的同时向世界展示陕西全面真实的“丝路”起点。
▲彬县大佛寺石窟。
▲对小雁塔进行倾斜沉降监测。
5年来,落实“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要求,遗产点建立较为完备的监测工作制度和监测平台,实施的监测数据显示各遗址点整体保存状况良好。进一步加强遗产日常监测工作的新型技术引进,部分遗址点根据自身特性和文物保护需求,除规定视频监测设备运用外,还有针对性地实施监测,运用仪器设备对影响和潜在影响文物本体性因素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这些监测工作为遗产地的科学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升奠定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展示各遗产点在“丝绸之路”的价值,更新展示标识,逐步完善展示阐释系统。各遗产点将自身展示利用规划纳入区域文化旅游资源规划中,运用多维宣传平台增强遗产点的对外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开展遗产展示阐释工作,极大地拉近公众与遗产点间的距离,让公众更容易走近遗产、了解遗产并为之自豪。
借鉴先进理念推动陕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上台阶
编制《陕西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规划》。为了全面反映陕西厚重的历史文化,凸显陕西文化遗产的至高性、丰富性、完整性,展现陕西文化遗产,陕西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对陕西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管理,全面提升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通过认真梳理,编制完成“陕西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规划”,包括“丝绸之路”拓展项目、统万城遗址、中国明清城墙(西安城墙)、山陕古民居(党家村古建筑群)等全省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和计划列入的遗产点共15处。该“规划”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陕北统万城遗址。
拓展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陕西积极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加大文物价值挖掘和研究,提升保护管理状况和阐释解读方式。2019年西汉帝陵、唐帝陵、石峁遗址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其中石峁遗址是陕西从发现到列入国家“预备名单”用时最短的项目,汉唐帝陵横跨陕西3市11县区的广大地域、核心区总面积达23034余公顷,18座唐帝陵东西纵深贯穿关中盆地长达150多公里。这些遗产点被列入国家“预备名单”必将推动陕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陕西作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重要地位。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揭牌仪式。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办公场所。
成立“丝绸之路”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在“丝绸之路”漫长申报过程和列入名录后的日常保护管理中,陕西一直在积极参与和承担协调工作。2009年11月“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来自中亚五国、中国、印度、伊朗等15个国家近60名政府代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家学者出席,成立“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该秘书处设在西安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简称IICC-X),承担中哈吉3国工作组秘书处、4省11市保护合作保护“丝绸之路”遗产联盟秘书处等任务,组织召开文化线路监测管理国际研讨会、“丝绸之路”申遗技术研讨会、中哈吉3国“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组协调会等学术交流研讨会和工作会,促进各遗产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丝绸之路”遗产申报工作和列入后各遗产点间的交流和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文:报驻陕记者韩 宏
图:资料图片
编辑:韩 宏
责任编辑:朱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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