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们”有口福了!梭子蟹、黄鱼、虾姑等生猛海鲜即将回归餐桌
根据《东海伏季休渔》有关规定,8月1日12时,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等作业类型的渔船结束伏休,温州市将有1341艘渔船准予开捕。届时,黄鱼、银鲳、带鱼、水潺、梭子蟹等东海经济鱼类,将重新回归到温州人的餐桌上。
但是,小于以下规格的这些鱼类,仍属于违禁渔获物!请大家不要买,也不要吃!
对了,各种类型的渔船,你知道它们都是捕捞什么海鲜的吗?桁杆拖虾作业渔船:以捕捞虾类为主;刺网类作业渔船:以捕捞小黄鱼、蟹类、鲳鱼、水潺为主;笼壶类作业渔船:以捕捞蟹类、头足类为主,此类渔船将为我们带来期盼已久的梭子蟹;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以捕捞鲐鲹、带鱼、鲐鱼(青占鱼)、头足类为主。
除了上述结束休渔期的渔船之外,其他作业类型的渔船包括农业部规定的海洋捕捞过渡渔具中其他张网作业(8月16日12时开捕)和单锚张纲张网作业(帆式张网)、拖网类作业(9月16日12时开捕)等,仍继续休渔,还不能出海开捕。应休渔船在开捕前一律在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调离船籍港。温州市渔业执法部门也将继续加强海上和港口执法检查,严防不合规格幼鱼上岸,并集中力量打击越界捕捞渔船,海上严查“证业不符”渔船,严打使用禁用渔具的捕捞行为。
禁渔期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自我市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以来,全市渔政执法部门通过查市场、访渔港、巡海上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和渔船安全检查,形成一抓到底的执法氛围。截止目前,全市共派出执法船艇31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8962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59起,其中涉渔“三无”船舶256艘,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5起,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人员242人。
为切实把好开捕渔船安全生产关,保持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态势,我市各地积极做好“三早”工作,“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自7月份以来,执法人员“白加黑”、“5+2”,冒着高温酷暑奔赴各个渔港、码头对第一批开捕渔船逐条进行登船检查,重点排查船名号标示、船舶证书、船员持证、救生消防设备配备、船载信息终端(北斗卫星定位仪、AIS等)设备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严格执行“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的检查机制,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温州发布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