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浦东新区宣桥镇副镇长唐林弟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12月5日,唐林弟组织镇征收安置办主任唐新国、党支部书记黄晓英,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办主任王焕、主任科员徐华,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行政负责人沈忠平,区规土局宣桥所所长朱熙军,镇征地保障工作办主任张锡龙,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王玉林,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马峰等共10人,在承建镇政府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方的职工食堂聚餐,并收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现金和白酒、葡萄酒等礼品,聚餐费用由承建方承担。
2019年6月,唐林弟和王玉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新国、黄晓英、王焕、徐华、沈忠平、朱熙军、马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锡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2、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罗嗣军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罗嗣军、副主任祝泷飙、协调科科长朱群英、督查指导科科长邱美玲、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科员周桂良等人,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现金和消费卡4000元至14000元不等。
2019年8月,罗嗣军、朱群英、邱美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泷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桂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3、上海江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盛龙兴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盛龙兴借调至嘉定区江桥镇房屋土地征收办公室工作期间,于2017年11月24日晚,与区规土局江桥管理所所长助理吴福其、江桥房屋土地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小力等人,接受被动迁单位上海封浜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继荣邀请,至昆山市巴城镇某农家乐饭店聚餐,并分别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大闸蟹一盒。吴继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2月,吴继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3月,盛龙兴、吴福其和通小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4、金山区山阳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许浩杰违规套取资金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8年,许浩杰通过虚报大联动整治次数等方式,套取公款18100元,其中11430元用于发放福利和加班费等。
2019年4月,许浩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剩余款项上缴国库。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5、青浦区夏阳街道青松居民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彭丽颖违规收受健身卡问题。
2018年7、8月间,彭丽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每张面值2500元健身卡5张。2019年3月,彭丽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所得。
6、虹口区虹腾环境保洁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朱连富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娱乐问题。
2017年5月12日至14日,经朱连富同意,虹口区虹腾环境保洁有限公司以培训名义组织员工前往外区某度假村,实际培训仅半天,其余时间均未安排与培训有关的活动。餐饮费,棋牌室、KTV娱乐消费等共计45523元用公款报销。朱连富还与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陈益红,副经理丁斌、沈卫锋,综合办公室主任浦永财等人,虚构培训材料,统一口径应对调查。
2018年6月,朱连富、陈益红、丁斌、沈卫锋、浦永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7、长宁区发改委调研员,区虹桥、中山公园地区功能拓展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袁祥庆等人违规收受卡券问题。
2018年9月,袁祥庆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泾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杨丛宽等人,通过快递渠道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价值2000元的充值卡和提货券。
2019年5月,袁祥庆、杨丛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8、奉贤区奉城镇朱墩村党支部书记宋建平、卫季村党支部书记姚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宋建平和姚铭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先后赴新疆、浙江、九华山、阳澄湖等地旅游,并收受大闸蟹礼盒。此外,宋建平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1000元现金。
2019年6月,宋建平、姚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范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