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47起“民告官”案件一审胜诉

2016-05-31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刘栋)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382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47件,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为4.6%,同比基本持平。

去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也同步施行。截至今年4月30日,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9877件,同比上升78.8%。面对收案数量大幅上升,上海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对法律关系简单、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行政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一年来,上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011件,占行政案件总数的17.5%。另一方面,加大对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及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涉民生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上海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8934件,同比上升72.4%。

上海全市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又不具备协调和解条件的,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败诉的行政机关包括市级行政机关、区(县)级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上海高院行政庭庭长曹洁介绍,行政机关败诉主要是因为被诉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如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个别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个别行政机关未履行或超期履行答复义务等。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上海法院严格落实新法以及中央深改组 《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并通过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向行政机关宣传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促进行政机关做好依法应诉工作。2015年,在上海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59件,同比上升67.2%。尤其在去年5月1日新法实施后,出庭应诉数明显增加,为569件,占全年总数的75%。从行政执法领域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要集中在规划和土地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5个领域。上述领域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占到2015年出庭应诉总数的63.9%。从区域看,在松江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最高,为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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