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生态法庭”落户崇明
2016-06-07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钱蓓) 崇明生态岛开设了上海首家“生态法庭”。昨天,崇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将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
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其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情;审理涉及森林、内河、湖泊、滩涂、湿地以及大气、水、土壤、电、气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案件;办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执行案件;对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司法建议、法制宣传等审判延伸工作。
生态岛设立“生态庭”,是崇明县“生态+”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崇明法院院长米振荣介绍,在当下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社会共识,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屡见不鲜。社会公众保护环境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参与环境事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
米振荣表示,一直以来,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分布于各审判执行部门,案件办理的专门化程度不高,裁判理念、审判方法、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存在较大差异,制约了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对社会应有的指引规范。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庭,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进行专门化、专业化的归口办理,优化办案力量,统一裁判尺度,辐射审判效果,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的功能。
由环保部等国务院13个部门共同编制的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日前发布,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