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朱家角镇欲拆除“违建” 业主联名起诉
6月初夏,位于浦东新区的迪士尼乐园即将开业,势必会让大众的目光聚焦上海。然而,与其向西而隔的青浦区,却在上演一场土地“攻防战”。
有网友近日向新华网举报称,上海市青浦区朱家镇有关部门进行环境整治项目,对当地相关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尚处于未决状态时欲进行强拆执法,遭到涉事业主的联名起诉。就此事,本网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多方以求核实事实真相。
一纸政令 房屋成“违建”
“整个大家族都在这边工作、生活,如今真是到了生死存亡之际。”来自江苏盐城老家的潘业主说,多年前举家搬迁来到上海来谋生,已把这里当成了第二故乡,可当下面临的事情却让他寝食难安。
据他介绍,其公司所在地是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王金村原大江养鸡场。因为禽流感的原因,养鸡场房屋留下后卖给了当地的王金村委会。“后来因为虹桥机场拆迁,正好许多老板没有厂房,大家就抱成一团合买了下来,然后每家各自分割。”潘业主拿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指出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都是通过合法齐全的手续获得。
“我们是以一个单位的名义,跟当地村委会买下来的,在镇政府见证、同意和认可下,签署了相关合同,使用期限是35年。这个土地是有工业用地产证的,目前大约有十四家企业入驻。”
2015年2月15日,业主们收到一封律师函,称对本镇区内198工业用地实施改良及生态复垦,让企业做好腾退搬迁准备。当时把业主们召集到村委开会,承诺100万一亩进行赔偿,会陆续跟每一家进行谈判。
潘业主表示,之后没有人谈这个事情,最终不了了之。到了11月3日,青浦区朱家镇政府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当时有业主在要求下拆掉了一部分在另外地方搭的棚子。2016年2月17日,镇政府通知由于大江鸡场被列为重大环境整治项目,要求各业主在2月23日自行搬离机械设备及拆除房屋并复垦,逾期不拆后果自负。
后来相关部门又召集业主开会,口头承诺30万一亩的补偿,没有任何文字形式。但当有业主提出问题时,对方称只负责传达。“当时在会上同意签署的,就会有补偿和奖励。但没有具体谈补偿的事情。”
紧接着3月7号,又一封告知书下达要对经营性场所进行整治,要求企业所有的机械设备、物品、人员搬迁和撤离,此次又换了说法。3月22日,4月28日、5月6日,相关部门又分别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告知书、催促书、决定书。无奈之下,众业主决定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进行诉讼。
除了潘业主,其他业主也有各自的苦。他们有的是开家具厂、橱柜、铝合金等,有的业主出租房屋给商家,均在此地投入了巨资。“当年通过村里的招商引资,很多企业都是注册在本村,就是看中由政府牵头并担保,我们才敢放心签下合同,谁能想到会发生这事。”
据记者了解,业主们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首先,关于房屋的违建认定是没有任何法律与事实依据,规划部门没有进行实地勘察和召开听证会,不符合法律程序;第二,用消防、环保、安检部门联合执法,这是配合拆迁,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第三、用断电、断水,并劝退工人等手段,让正常生产无法经营;第四、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相关部门不能执行强行拆迁行为;法律的适用时段是有问题的。
镇政府:是规划局认定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浦区朱家角镇副镇长陆小龙了解相关情况,他对于准备强拆一事回复确实属实。“我们也不能说这个是违法建筑,政府是不能说这个话的,这是规划局说的,它是有认定书的。当然鼓励他们到法院起诉,去打行政官司。”
至于下一步行动,陆小龙告诉记者,这个是按照程序在走,一个是强制限制通知书,到了时间就会进行强拆。他们如果要认为拆迁是违法的,可以去打行政官司。打了以后,如果法院不让拆,那就不拆;法院如果认定是违建,那就拆。
“这个养鸡场在上海地区不是管的太严,等这个厂子破产后,房子、鸡啊统统都清理掉了。因为不让养鸡了,像鸡和土地在当时都已经补偿到位。结果它又把这些厂房卖给其他工厂的业主,这个转让是没有通过合法手续。”
陆小龙指出,大江鸡场的土地性质是畜牧业土地,是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但这些小业主开的都是工厂,而且这些工厂都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其实,拆不拆无所谓,只要你的工厂不开就行,目前上海正在实施公共安全整治行动,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统一处理,这些工厂都是异地经营,且注册在外省市。加之这些工厂都是危害极大,排污排废弄得乌烟瘴气,随时都可能易燃易爆。
“这个土地使用权是村里的,它们只买了上面的建筑物,是不包含土地的,每亩土地都是跟村里租的,土地不是属于它们。”陆小龙认为,土地用于开工厂就是违规的。
他还表示,接下来会强制要求企业停产,如果不停甚至不理会,那只好先处理掉了。不处理掉是要出大问题的,接下来会按照程序走,现在还没到拆迁环节,到了时间就会进行拆拆除。
记者又分别致电青浦区朱家角镇三巷整治办书记陆金林及青浦区朱家角镇王金村书记沈根辉,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律师连线:属于野蛮执法
双方上演的“攻防战”,究竟孰对孰错?记者电话连线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晓宁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次纠纷。
李晓宁认为,首先它不属于违章建筑。当时本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这些企业才会落地在此处。而且当初在与企业签署合同时,都是通过合法手续办好的。当初过来是因为看到有合法的手续才进驻的,包括合同是有政府的盖章。在企业持续十多年的经营过程中,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了很多,拉动了就业和提高税收等。
“如果当初你招商引资就是违章建筑的话,那么属于政府严重欺诈。”在李晓宁看来,政府招商引资让企业过来,经营了十多年。如果是错误的话,为什么在十年多的时间里政府没有发现这个错误呢?因为现在要用地了,是为了配合工业用地减量化的政策,借用违建的概念来施加压力,这样的执法目的是严重违法的。
另外,如果认定为违章建筑,那么有关部门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拆除,最后经过法院认定为违章,也没有意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非常野蛮,不按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在企业上诉到法院之后,还通过违法的程序来施加压力,肯定是不同意的。
关于土地使用性质问题,李晓宁称当初在合同中如果有使用用途限制的话,企业是不会入驻的。第一、合同里面明确约定了这几家企业进来可以搞工业,可以使用这个土地。另外使用土地的话,可以改扩建。在招商引资的合同里,没有限定必须做畜牧业;第二、在企业长达十年的使用过程中,政府也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那么在当下再提出的拆除要求,显然执法是不公平的。
谈到环境整治,如果说有污染的话,应该由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首先下一个整改的通知,并且具有相关调查的事实证据。根据相关调查结果之后,还要由有关职能部门去认定,镇政府是没有权力来认定是否有污染。
“现在没有任何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来整改或者停业,此外即使有污染情况存在,可以整改到符合环保标准为止,甚至可以转产。”李晓宁认为,这是可商量的,不至于导致土地及建筑成为违章。如果政府想要收回土地,可以通过合理的谈补偿进行。
这些房屋究竟是否为违章建筑?镇政府方面会否强制执法?这场“土地纠纷”还将持续多久?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