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人茶话】书籍的黑洞

2016-07-11信息快讯网

路来森

词典中对图书馆的解释是: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图书馆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信息资源、参与社会教育等职能。而其中,收藏书籍,供人阅览、参考,从而传播文化,应当是重点。这是为世人所共同认知的。

但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也有人对图书馆的功能提出了质疑。日本著名古书收藏家池谷伊佐夫在其《日本书店的手绘旅行》一书中写道:“被图书馆收购的古典书籍,被贴上标签后,就此收藏在箱底,不见天日,鲜有机会在一般人面前露面。图书馆可以说是书籍的黑洞。”

“黑洞”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只是吞纳、吸收,却不释放。池谷伊佐夫把图书馆比喻为“黑洞”,虽然只是针对“古书”而言,但无疑,也是切中了图书馆的弊端。

无独有偶。翁贝托·艾柯在《植物的记忆与藏书乐》一书中,分析了“损坏”图书的三种形式:原教旨主义毁书、忽视性毁书和利益性毁书。其中,“忽视性毁书”主要就是针对图书馆的。而图书馆对书籍的“毁坏性”,他认为,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保存不当而毁坏,“让书籍放在一边腐烂,或者放在没人光顾的密室里,也是毁坏”;第二点就是因为“收藏”而毁坏,养在“深闺”,图书馆门深似海,书籍得不到读者的阅读和传播。当一本书所贮存的文化知识得不到阅读和传播的时候,这本书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死”书了。

实际上,“书籍的黑洞”这一现象也早已为众多“藏书人”所认知,所以,很多藏书人在散出他们的书籍的时候,宁愿选择赠送或者拍卖,也不捐献给图书馆。

例如,美国人弗兰克·J·霍根是著名的律师,也是当时著名的藏书家。霍根卒于1944年4月15日,逝世前,他选择在自己身故后,于“纽约城拍卖”他的藏书珍存善本,而不是捐献给图书馆。有人问他:“为何要拍卖而不捐献?”他解释说:“书乃良辰好友,若囚之于无爱无情之地,长眠不醒,窃以为不可也。余欲遣其再入人世间,与他人结成密友。余殁后,新主之怜爱或可弥补所缺。”

霍根把图书馆理解为图书的“无爱无情”之地、“长眠不醒”之地,倒与后来池谷伊佐夫的“书籍黑洞”说颇有异曲同工之处。霍根认识到,珍善本书一旦落入图书馆,有可能被“永远珍藏”,成为“死书”。所以,不如让其通过拍卖流入民间,存入“有情有爱”人之手。

其实,“书籍的黑洞”不仅存在于图书馆,也可以说,存在于整个图书“收藏”界,包括私人收藏,以及其他公共机构的收藏。特别是“深度收藏”,因收藏而使一本书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得不到流通,不能与读者见面,进而丧失了它的文化价值。这大概是被大多数“收藏者”所忽视的。因此,从一定角度来看,收藏对于图书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

当然,收藏者可能有很多理由,诸如,因为某本书是“珍稀读本”,是“善本书”,是“孤本”,是“初版本”,是“题跋本”,是“绝版书”,是“毛边本”等等,不一而足。但不管是什么理由,一旦使收藏成为了“书籍的黑洞”,那其收藏也许就只有经济意义,而丧失了更重要的文化意义了。这,就是对书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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