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管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2016-11-10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祝越) 昨天上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 (修改稿) 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在修订草案中对电子警察查处违法停车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管理难度大的违法停车行为,从11月1日起,本市“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即时告知系统”新开通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车短信即时告知的功能。自此,继抓拍违法变道、超速、占用公交车道等违法行为之后,本市电子警察又增加一项辅助管理功能。在目前的修订草案中对这一交通大整治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了固化。

此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鉴于实践中一些行为难以纳入记分,对多次发生的这些行为,可在地方性法规中予以从重处罚。沈志先、陈东等委员在审议时认为,累计从重处罚是对驾驶人还是对机动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处罚过程中,目前机动车违法基本上都已经按照罚款200元顶格处罚,如何再从重还需进一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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