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提出取消院系领导行政级别引发教育界热议
图/视觉中国
■本报首席记者 樊丽萍 姜澎
北京大学昨天传出消息,北大将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改为聘用制,恢复这些院系负责人的学术责任人身份。
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北大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的综合改革方案,在推进两年后终于有了一大突破。北大校长林建华昨天公开表示,院系的管理者大部分是教师,很多人并非为了职级发展,而是出于对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热爱和责任心承担了院系的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是一回事儿,我们要把制度建好,队伍环境建设好,一所高校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自然就会提升,一流大学也就形成了”。
对这一改革措施,不少高校的校长和学者认为,它将传递出积极的信号,有助于释放高校科研人员的学术活力和创新能力。不过,由于触及高校人事制度,这一轮改革能否找到有力的抓手,仍充满悬念。
高校人事改革向深水区推进
林建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北大去年起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教育体系、人事体系、治理体系、学术体系和资源配置体系5个方面进行。学校行政人员的人事改革还未开始,目前北大聘任制主要是在教师队伍和学术机构的管理层推行。对于院系层面,包括学院的院长和副院长、系主任和副系主任,其职务会跟行政级别脱开,相关文件正在制定中。
在国内高教界人士看来,作为国内高校的排头兵,北大此举再次表明,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周光礼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北大和清华是国家“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两校”,对他们来说,这轮综合改革的一大任务,就是找出抑制高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并在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拿出解决方案。比如,在体制机制管理层面以及教学科研层面,哪些问题抑制了大学的学术创新活力。对北大来说,朝着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进军,一些体制机制的痼疾亟待破解,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高教界人士议论颇多的一点是,不少二级学院的院长一般都由具有相当学术影响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知名学者来担任。问题是,由于他们有了行政级别,根据目前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其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包括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等都会受到影响。根据北大最新的改革设想,在取消院系领导的行政级别以后,将会采用聘用方式上岗,不同的人会有不一样的聘任方式。
高校去行政化曾经遭遇阻力
事实上,在2010年前后,国内不少高校的校长和学者们就建议取消校长及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们的行政级别。有高校人士记得,在这一轮高校的综合改革浪潮中,朱清时等一批知名校长都是旗手,而同一时期,天津大学等一批重点院校在向全球招聘院长时,都提出过淡化行政级别的想法。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满生的看法,大学在推出“去行政化”改革举措时,往往希望能淡化或取消二级学院院长的行政级别,建立扁平、高效的治理体系。有的高校甚至希望能够移植国外大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但是,照搬美国模式,即对从事教学、科研的人员和对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实行“两条线”管理,从目前看来,在本土高校还行不通。
所以,在新一轮的高校综合改革中,北大、清华等高校如何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比如,淡化行政级别究竟淡化到哪一级? 原有的院长、处长因其行政级别而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该怎样执行? 这些都是改革的看点和难点所在。
一揽子政策为改革铺平道路
在周光礼看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改革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变化,本来存在的阻力,如今有缩小的趋势。
林建华说,高校综合改革是一个稳步推进的过程,只有在一定条件积累的过程中,才可能有所突破。而此次北大提出将取消院系负责人的行政级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最近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得这一改革的条件相对于以往更加成熟了。
就在这两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某高校政策规划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校承担着科研创新的重要责任,逐步弱化其科研管理人员的行政化特点,才可能释放科研人员的活力。
可见,这一头,高校可以放权,弱化院长的行政级别;那一头,国家开始“松绑”,允许教师合规兼职兼薪。有专家认为,因政策组合拳而产生的红利,会吸引一部分知名学者回归院长岗位,继而进一步释放科研活力和学术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