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开出今冬首张禁燃罚单 民警连夜追到昆山

2016-12-07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沈竹士)普陀区开出了今冬首张禁燃罚单。12月5日14时5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110”报警称,铜川路188弄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

原来,刚刚搬到铜川路188弄某户的王先生,请了多名外地和尚到家中做法事,法事结束后和尚将随身带来的烟花爆竹在小区内燃放以图吉利,随后便离开了。王先生告诉民警,当时他曾劝告说上海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和尚认为少量燃放并不碍事,王先生也没有坚持,这让他后悔不已。民警连夜赶赴昆山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和尚抓获。根据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普陀警方最终对违法嫌疑人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元旦假期临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加强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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