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离校先交1万元保证金”,网友:校规成“笑规”
12月21日新华网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消息,称福建省福州左海学校出台一则校规,规定“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包括不许并行、共餐、互赠礼品、直接交流”“私自离校要交一万元保证金”等。该校林校长证实,该规定确实是他们学校制定,并要求学生遵守。“因为左海学校是私立校,又是高中校,所以一直对学生管理比较严格。这套规定,是从河北名校衡水中学学来的,可能有些严苛,但出发点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为出台该校规,学校也开了多次家长会,多数家长都表示赞同。”
福州左海学校的严厉校规并不鲜见。这些校规总是频频刺激公众的眼球:浙江杭州长河高级中学规定,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重庆某艺术学校规定,学生长胖一斤罚款50元……校规在无形之中成为“笑规”,遭到热议。可见,“严厉校规”并非奇闻,说“雷人”,实则因媒体的周期性反应导致我们再次被“笑规”吃惊而已。
“私自离校要交一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主要出现在民事租赁合同中,多为了担保租赁物品完好无损返还而给一方增加的约束。学校为了让学生及时返校要求交保证金,并不合适。一万元不是小数目,估计都得由家长出,无论是“临时寄存”性的预交,还是违规后的没收,目前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准许学校可以这样做。
禁止男女生“并行、共餐、互赠礼品、直接交流”,则有伤尊严。据该校校长说,“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平时在谈恋爱,但是被老师发现也不承认,所以老师决定不仅从思想上,还在行为上按照 男女授受不亲的界限来约束学生,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在校女生。”这样的观念,不仅早已OUT,也欠缺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或许在校长眼里,每一个男生都是潜在的不良少年,每一个女生都是待宰的羔羊。与不同人交往的自由和向往被扼杀,从哪个角度看都看不出该校是把学生当成起码的正常人来培养和教育。
校规成了万能的“创可贴”,成了治疗校园伤痛的“首选”。于是这些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严厉校规,使学校与学生的“战斗”进一步白热化,反映的是极不明智的本能恐慌,是无可奈何、黔驴技穷的结果。这些校规大都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有着无懈可击的理由,却又不可避免地散发着懒政的味道。怕学生私自离校,要交10000元保证金;为了遏制学生早恋,就对在校并行、共餐“亮红灯”……这说明教育者不仅极度缺乏教育智慧,还有违现代教育应尊重人、尊重法律的基本原则,显然偏离了正常轨道。违反法规制定校规是明显的家长作风,教育者依然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