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上海中小学举行校园开放日 不得笔试和收取简历
今年入学登记前,上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
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针对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强调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教育部强调,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根据日前发布的201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今年入学登记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3月18日—4月7日,上海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近年来,上海民办学校招生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即: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县内招生;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同时,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同时,严禁招生与竞赛挂钩要求,明确严禁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上海市教委强调,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