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沪一大波新规来袭,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等

2017-03-01信息快讯网

今天是3月的第一天,有许多新规和政策从今日起施行:公共场所控烟范围将扩大,室内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非标电动车”在沪禁止上路;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更完善;长途汽车票将施行实名制……劳动报微信昨日发布《3月起,上海+全国一大波新规来袭,条条重要!》,对此进行了盘点。

申城控烟条例范围扩大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今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中小学校、儿童医院等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并对室外吸烟点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须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器具等。

沪“非标电动车”3月起禁止上路 违者罚50元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即“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为了保护市民财产权、方便市民出行的角度考虑,该《办法》制定了过渡期3年管理措施,在该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可申领临时牌照上道路行驶。也就是说,今日起,当年发放的临时牌照将失效,“非标电动车”禁止在沪上路。如上路行驶将被视为违法,依法处以50元罚款。

长途汽车票购票实名制 购买需带好身份证

市运管处说,今日起,本市从事省际客运班线经营的客运站将实行实名售票及实名查验。购票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客票。

凡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旅客乘车前客运站工作人员应进行核对,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票、人、证不一致的,依规不得允许其乘车,并通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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