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未满月遭禁业 淮南牛肉汤店主加罂粟壳获刑
为了让牛肉汤的汤汁更加鲜美,吸引更多的回头客,安徽来沪打工的杜枝和丈夫在销售的淮南牛肉汤汤料中添加了罂粟壳。近日,奉贤法院以杜枝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奉贤法院对杜枝开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杜枝和丈夫李才来沪打工仅两年,起初在浦东经营一家烧饼摊。卖烧饼的时候遇到一个老翁,老翁和他们攀谈得知他们来自安徽,建议开个“淮南牛肉汤”。这个建议也中了夫妻二人的心,杜枝也正有回老家学习淮南牛肉汤的打算。老翁此时提了个主意,手头上有点罂粟壳可以提升口感,杜枝竟然当即拿出两百元买下。
“老头人是找不到了,用罂粟壳就是让汤汁鲜美,客人多了可以赚更多的钱。”杜枝回忆说。
不久,杜枝和丈夫搬到了奉贤区海湾镇。他们租下门面,开始着手“淮南牛肉汤”。为此,杜枝还专程回了一次老家学了手艺。丈夫负责继续做烤饼,杜枝专门负责做牛肉汤。每天早上四点,杜枝便起来用牛骨熬牛肉汤,每隔两天放一次大料和罂粟壳。大料是一袋袋装好的添加剂,罂粟壳是放在小塑料袋里,藏在店里一角落。每次要用时,杜枝便偷偷地捏一点点罂粟壳下来,放在牛肉汤里面熬煮。
2016年12月中旬,奉贤公安收到线报,对杜枝夫妇经营的淮南牛肉汤进行检查。经检测,牛肉汤吗啡呈阳性,在现场也缴获了125颗罂粟壳,而此时离他们开张迎客还未“满月”。
送检汤料中检出吗啡、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和可待因成分,可以说是食品里的“鸦片”,这些成分对人体有极大影响。奉贤法院主审法官指出,“在日常案件审理中,也会发现一些馄饨店、拉面店有类似情况。食品店主不应漠视法纪,贪小失大。”被告人杜枝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悔罪情况较好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