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月查处52起非机动车闯禁上高架

2017-04-10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 记者昨天获悉,为确保高架道路通行安全有序,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不断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禁上高架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据统计,仅3月份就已查处相关违法行为52起。

今年4月3日12时30分左右,高架支队民警在延安高架查获一对夫妇带着孩子骑两辆共享电单车上高架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考虑到当事人的安全,民警护送当事人离开了高架道路。

3月10日17时29分左右,高架支队民警在翔殷路隧道查获骑行ofo和摩拜单车的三名女子,对当事人王某、高某和魏某“非机动车驶入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各处5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新修订的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快速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也明确,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这不仅是一项明确的违法行为,而且直接威胁当事人生命安全。”据交警部门介绍,高架道路作为封闭式城市快速路,没有非机动车区域,车速一般较快,且车流十分密集,绝对不适合非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骑行进入高架道路易引发严重的伤亡事故,因此非机动车骑车人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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