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J21-700获颁生产许可证

2017-07-10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 昨天,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北京向中国商飞公司颁发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证。ARJ21-700飞机取得生产许可证标志着中国商飞公司的生产质量保证体系满足了局方适航规章要求,ARJ21-700飞机项目正式进入批生产阶段,同时为未来其他机型的批量生产奠定了基础。

民用飞机从研制成功到顺利交付客户一般需要取得三个重要的适航证件,分别是证明型号设计满足适航规章条款要求的型号合格证 (TC),证明批生产质量体系满足适航规章程序要求的生产许可证 (PC),以及证明单机实物构型符合型号设计要求的单机适航证(AC)。获得生产许可证体现了飞机主制造商的生产组织、质量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意味着飞机生产从原材料及供应商管理到各个制造环节,每个细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所有零件、部件和系统都可追溯、安全受控,保证飞机制造商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质量可靠、安全可用的飞机。

中国民航局华东地区管理局于2014年12月9日正式受理了中国商飞公司提交的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证申请。自2015年4月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审定委员会首次会议在上海召开以来,在局方大力支持和严格审查下,中国商飞公司致力于建立和完善满足局方适航规章要求的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围绕“一家公司、一个体系、一本手册、一套程序”的管理原则,创造性地制定了责任经理制度和功能条线组织架构,打破了原各中心壁垒,将职责按功能条线组织架构层层传递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同时规范程序文件的编制和管理。经过质量督查组专家评审、程序文件沙盘推演、试运行内部审核以及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审定审查组集中评审和现场评审,最终形成一本 《生产质量保证手册》 和190份程序文件。

2017年6月9日,ARJ21-700飞机最终生产许可审定委员会会议一致认为: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审定审查组按照 《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 规定的程序完成了质量体系的评审工作,并确认中国商飞公司的生产质量保证系统满足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CCAR-21-R3) 第21.139条、第21.143条的规定要求,建议向中国商飞公司颁发ARJ21-700飞机生产许可证。

据悉,ARJ21-700飞机自2015年11月29日首架交付成都航空以来,已经累计载客超过1.5万人次,截至目前已经累计获得19家客户共计413架飞机的订单。中国商飞计划年内向客户交付5架ARJ21-700飞机,加快推进国产喷气客机的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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