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抓拍“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电子警察增至11套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本市用于抓拍“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已增至11套,累计抓拍此类违法行为8113起。根据规定,该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电子警察点位分布详见↓
电子警察点位分布
电子警察抓拍原理
电子警察抓拍“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根车道车辆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1”或“2、2”的情形,电子警察将马上拍摄一段违法视频,作为认定违法的证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
“车道减少,二并一”路段、路口实施交替通行,即指的是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双车道车辆汇流,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应当右一辆、左一辆的交替通过,一辆让一辆,互不抢行,文明出行。
图一
从图一中可以看到,这里是两根车道并为一根车道,并且前方机动车行驶缓慢。右侧的金色小轿车“身位”在蓝色小轿车前面。
图二
图二中可以看到,蓝色小轿车丝毫没有避让,冲到了金色小轿车前方。
图三
图三中,这3辆车已经成为了一条直线,这辆蓝色小轿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的违法证据就会被“电子警察”固定下来。
交替通行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驾驶员在现行道路车道减少时,比如由3车道变化为2车道,或者2车道变为1车道的情况。
★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必须要遵循交替通行的原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