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淘宝店主刷信用“被套路”

2018-03-30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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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本想刷单冲好评骗消费者,没想到撞上“假买家,”不仅信用没提升自己还被骗了。近日,闵行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电商平台规则实施的诈骗案,并远赴云南抓获该诈骗团伙。

2018年1月30日,被害人李某到派出所报案,1月23日9时许,其在闵行区某淘宝店上班,有人主动加其QQ号,称可以替其刷单增加销量和好评,但只要收取10元好处费。

于是,淘宝店主李某与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约定,由施某某在其淘宝店铺以5480元的价格购买一飞利浦呼吸机,店主向施某某转账5490元(其中10元为“好处费”)并在淘宝平台“虚假”发货,由施某某确认收货,淘宝平台将施某某所付的5480元转入李某账户。

不料对方收到其钱款后,就在淘宝平台上申请退款,并拒收李某的发货,也不愿将李某先前的钱款返还。1月31日,淘宝平台根据正常退款交易方式将钱款留在了对方处。李某意识被骗,遂报案。

闵行警方接报后,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根据翻阅大量QQ及旺旺聊天记录后,专案组成员初步掌握了案情。 3月1日,曹行派出两名民警驾车前往有关公司调取资料。根据相关交易信息、转账信息,专案组进行了大量数据分析和研判,最终判断出该案幕后嫌疑人为施某某、毕某某。

通过有关部门的协助,警方获悉2名嫌疑人现在云南昆明、普洱活动及居住,遂于3月13日前往云南昆明、普洱开展调查及抓捕。经过连续多日的山区行进,在当地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帮助下,将2名藏匿在村庄内的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带回上海。经询问,2人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闵行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受骗者想要寻找低成本冲信誉这种心理,编织谎言,一步一步地将别人的钱据为己有。而受害人则是因为警惕性低,轻信他人,才会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刷单、炒信,不可取。


文:何易

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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