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认罪?测谎让事实大白
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刘泉检察官翻开卷宗,发现犯罪嫌疑人石飞飞从侦查到审查起诉阶段,拒不认罪,坚持称自己既不在案发现场,也没有动手打人。难道他是被冤枉的?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刘泉心里打了个问号。
案卷显示,2017年7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女友在一饭店吃夜宵。期间,犯罪嫌疑人石飞飞、王某强行向赵某及女友敬酒,并讨要赵某女友的联系方式,双方发生矛盾。后赵某纠集他人为其出头,并拦截王某等人,将王某打成轻微伤。等赵某离开现场后,王某伙同石飞飞等人用砖头将赵某的汽车砸坏,直接损失1万多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石飞飞和王某抓获。2017年12月12日,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刘泉检察官发现,赵某和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唯独石飞飞矢口否认。对于石飞飞是否参与犯罪,目击证人有不同的说法。赵某认为,第一次来敬酒的男子参与殴打自己并砸坏了他的车辆;中立证人饭店老板马某看到石飞飞有砸车行为;另一方的王某称石飞飞到过现场,但没有参与砸车和打人;石飞飞本人一直称自己喝完酒以后就回家睡觉去了,根本就没有到过现场,更没有参与打人、砸车。
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案发在深夜,没有更多的目击证人出现,证据出现了2:2,石菲菲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刘泉检察官和同事走访了案发现场,并再次找到了饭店老板调查取证。饭店老板是部队转业人员,为人正直,且视力好,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检察官,这几个人经常来吃饭,案发时有路灯,他看得很清楚,石飞飞参与了砸车。
石飞飞的辩解是否可靠?为了慎重起见,刘检察官想到了另外一招儿----测谎检验。
2018年2月2日,检察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对石飞飞进行了心理检测。检测显示,石飞飞情绪稳定,配合测试。经过测试发现,石飞飞的各项参数反应强度明显,在关键问题上倾向不诚实,结果偏向撒谎。
刘检察官认为,饭店老板属于中立证人,其证言的可信度较高,证明力较强,而石飞飞供述的可信度不高,可以不予采信。综合本案情况,能够证明石飞飞参与寻衅滋事证据为2:1,可以认定石飞飞参与了寻衅滋事。
2018年3月20日,青浦区检察院对石飞飞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石飞飞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一审后,石飞飞没有提出上诉。
检察官认为,测谎结果不能单独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作为检验证据的手段,能够较为科学的检验供述和证言的真实性,在证据采信上可助一臂之力。
作者:何易 韦贵莲
编辑: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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