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对陈藏明钞本目前的著录信息略赘数语。在《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第二册《史部》中,陈藏明钞本著录为:“何焯、顾广圻校,袁廷梼校并跋”。其中的“袁廷梼校并跋”自然没有疑义。但“何焯、顾广圻校”的表述,则恐怕不够准确。遍览陈藏明钞本,可以看到只是大致有三种批校正文的笔迹,且从批校内容上看,校者应是以明朱谋《水经注笺》的文字来进行比对的,并不能直接证实乃何、顾二人所为。目前已知的何焯校本《水经注》真迹(今藏台湾“国家图书馆”),是批校在一部《水经注笺》上的。以其中的文字与陈藏明钞本的校语对比,不难发现内容、笔迹皆不相同。整理者之所以认为陈藏明钞本中有何焯校语,可能与其中卷二《河水二》有“‘津逮’归太仆家抄本、赵清常校本皆作‘津达’”一句批校有关。然相似的校语,何氏在《水经注笺》上的亲笔则为:“‘逮’归太仆家钞本、赵清常校本皆作‘造’”(赵一清《水经注释》中引何氏此句相同)。二者表述的文字有异。非但如此,其实何氏的亲笔校语是有误的,所校的文字实际上应是陈藏明钞本校语中的表述“津达”而不是“津造”。由此似可推断如果何氏此处不是笔误,即很可能是并未亲见过属于古本系统的归太仆(即归有光)家钞本与赵清常(即赵琦美)校本的《水经注》。换言之,何氏此处很可能亦是过录的他人版本中的校语。至于“顾广圻校”的著录,则应与陈藏明钞本卷十八《渭水中》的一句校语“中脱一叶”下小字署“千里”二字有关。“千里”此处指“顾广圻”自然无误,但从此四字校语的笔迹来看,并不像顾氏的亲笔。更况且倘若此处是顾氏的亲校,也无需要缀上“千里”二字。相反,这种校语下署名的情况,恰为清人过录他人校语的通例。据上分析,即使陈藏明钞本中的一些校语内容可视为与何、顾二人有关的话,也只能是他人的过录,而不应断为二人的亲笔。
要之,陈藏明钞本是一部十分珍贵的《水经注》版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此次将其列入《国学基本典籍丛刊》影印出版,实在是一次嘉惠学林之举,相信对《水经注》的研究一定会大有裨益。
作者:李晓杰(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本文为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即将影印刊行的明钞本《水经注》一书序言) 编辑:报理评部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