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执法人员专找“黑车”,“黑吃黑” 男子被批捕
坐黑车有风险,做黑车司机也有遇到“黑吃黑”的风险。男子夏某某就利用了黑车司机害怕被处罚的畏惧心理,冒充有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敲诈勒索。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夏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3月24日的深夜,黑车司机崔某像往常一样在马路上接生意,很快路边的一名男子就招手上了车。正当崔某载着该名男子驶向目的地时,男子却中途让崔某停车。“我是车管所的,现在你驾驶黑车被我当场抓获了,等下我就通知同事过来。”崔某刚停下车,男子便义正言辞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表示要打电话通知同事来对崔某开黑车的行为进行处罚。一想到开黑车被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查到了是要罚款的,崔某一时就吓懵了。
“现在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你说要私了还是公了?”正当崔某不知所措时,男子突然提出可以与其私了。因为害怕男子通知其他工作人员过来罚款,崔某立马答应与该男子私了。两人协商后,崔某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将1000元钱款转账给该男子。
可在驾车离去的路上,冷静思考了一会儿后,崔某却越想越觉得奇怪,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崔某向公安局报了警。
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编造专门处罚非法营运黑车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敲诈黑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案件移交至金山区检察院。在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向检察官交代道,自己正是知道黑车司机做的是违法的事,他们即使是受害者知道自己被骗也很少会选择报警,才想到利用这种畏惧处罚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以非法谋得利益。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冒充特殊身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有逮捕必要,依法决定对夏某某批准逮捕。
文:何易 金剑轩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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