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彭于晏演的燕子李三,从张宗昌段祺瑞偷到溥仪秘书家,为何最后一盗失手?
姜文执导的《邪不压正》正在全国上映。
其原著小说《侠隐》主要讲述了在1936年,身怀绝技的李天然为了给师门报仇深入北平追查真凶的故事。每次行动时,李天然都会留名“燕子李三”,故而成为小报风传的“古都侠隐”。
“燕子李三”是老北京的一个传奇人物,有人把他同拳王霍元甲、大刀王五并称“幽燕三侠”。此人集侠盗、神偷和惯窃于一身,众说纷纭、评价不一。
被称为“燕子李三”的共有三人:
一个是“蓟县燕子李三”李芬,武功显赫、行侠仗义。李芬曾吃官司,问斩刑,后因光绪帝的一个妃子闻其大名,知其冤枉,便疏通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佳话。
一个是山东禹城的李圣武,此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后被枪决。
最后一个“北京燕子李三”李景华。这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李景华是燕子李三的始作俑者,他首称“燕子李三”;北平众多报纸,早于官府且率先称李景华为“燕子李三”,影响官方,左右社会舆论;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监狱等在文书上,都继而使用“燕子李三(即李景华)”的称呼,即官方亦承认李景华是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李景华行踪不定,每次作案后,仿效传奇小说中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以表示“此事由爷做”,与外人无关。
1935年1月27日《京报》载:“飞贼孔祥洲久惯在平市偷窃,与燕子李三及段云鹏等,均系一流人物,在黑钱行中,负有盛名。”可见旧北平一流飞贼众多,独有燕子李三成为侠盗。
有人分析,这是因为李三的独特作为。他不仅专偷豪宅,还敢把手伸向旧社会的“高层人物”,偷盗的目标越来越大:临时执政段祺瑞家、执政秘书长梁鸿志、爱新觉罗瑞仲家、国务总理潘复家、大军阀张宗昌家……其中偷盗张宗昌的事迹更是被当时的说书先生编成评书《智取血丝玉蟾蜍》传的活灵活现。这给其盗窃活动带来极高声誉,给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为百姓出了一口恶气。
他仗义疏财,救济穷人。所偷赃物,虽多用于个人挥霍,但也拿出一部分救济百姓。《实报》曾“追述”,李三偷窃梁鸿志后,“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城隍庙,见附近居民以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这使李三成为百姓眼中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侠盗。
他作案有两个特色:一是专偷豪门富户,从不打扰贫穷大众;二是作案后总要留点痕迹,以标明明人不做暗事,豪杰干事豪杰当。这更使得他声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绰号由此得来。
为了增强身手,李景华曾师从田盘山万松寺师父石敢当,及其同路师弟五台山法慧。法慧因见他从小在山区长大跋山涉水如履平地,除教他刀枪剑戟斧钺钩等十八般武艺外,又授他八步登空和燕子三超水,传说奇特。在地面上上窜下跳,在水面上可贴水面跳动,宛如燕子掠水疾飞,因此在师兄中得名燕子李三。几年苦练,功夫大进。
这燕子三超水的功夫多半只是传说,但燕子李三的武功还是可以的。他能头朝下,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他曾在白塔寺高高的大殿墙壁上爬过,这一招儿叫“蝎子爬”。他还会点气功,不知怎么一用气,脚后跟的那块骨头便能缩回去。他随身带一条绳子,绳子一端拴一个铁爪子,那绳子往树上或木梁上一扔,铁爪就抓在木头上,他便顺绳子爬上去了。
李景华作案很少失手,他前后被抓了好几次,都是因为他销赃与消费时不谨慎而被缉拿归案——李景华是小偷,没有家,大家都知道小偷大多有点恶习,比如嫖啊赌之类的,李景华也是如此,钱财一到手就大肆挥霍,消费习惯就非常不符合他的身份,毕竟一幅“穷鬼”打扮却出手阔绰,自然容易引起怀疑,然后被警方锁定目标然后抓获。即便如此每次他都能从监狱逃脱,甚至在狱中都能“兴风作浪”。就连一些狱卒也十分仰慕他,愿意为他效力。
当时时局十分混乱,当权者即为国之巨蠹,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对于专偷富人的李景华倒有一份亲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汉时迁一样的人物。直到1934年发生的一件偷窃案,李景华的命运迎来转变,这也是李景华人生中的最后一次作案。
这年8月的一天晚上,西单丽华绸缎庄的经理潘国英去哈尔飞剧场(现西单剧场)听戏。戏散场时,李三正在西单附近游逛。他看见潘国英坐在漂亮的包月车,就想这准是个阔主,于是就尾随在车后,一直跟到西单牌楼二条潘的住所。他躲在车后,车夫收车时,他也跟了进去和车子一起被关在车房之内。等车夫走了之后,他就寻机偷盗。
当时,丽华绸缎庄是个大买卖,有钱有势。潘家发现失窃后,立即报了案,并和有关的店铺打了招呼。
李三偷盗后,把一些赃物送给感化所巡官史海山等人。有一天,史海山把李三给他的一件毛背心拿去洗染。洗染房事先已听说潘宅丢了件毛背心,收衣服时,便仔细盘问了来人的姓名、家庭住址等等,然后马上报告了潘宅。潘宅被盗之事由此破了案。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开始审理燕子李三盗窃一案,原告说李三不仅偷了潘宅的赃物,而且还用抢枪对潘宅的仆人进行恫吓,有强暴行为。李三在法庭上否认自己在偷盗时有强暴行为。但地方法院检察官只听一面之词,认定李三犯有“强盗罪”。判刑后又给他带上了野蛮刑具“木狗子”。
燕子李三被判刑后,始终不服,向河北高等法院上诉。然而,律师界没有人愿意为李景华辩护。最后,河北高等法院指定由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作为李景华的辩护律师。然而,民国25年1月,李三的上述还没得到南京最高法院的回复,李三便在看守所内患病身亡,死时40岁。由于一直未得到最终判决,李三未被送往监狱服刑,始终被押在看守所内。
作者:李思文
编辑:李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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