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时评 | 黄金经济带: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定位
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
今年4月及之前的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都强调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新定位。长江经济带具有怎样的发展特征,才能称为高质量发展、才能成为黄金经济带呢?我理解总书记提出的标准,一是长江及其沿线的生态环境能得到更多的修复和保护,沿江地区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二是交通运输设施更加发达,生产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三是沿江各地经济发展要更加协调,东中西地区发展差距日益缩小;四是坚决地撤除地方行政壁垒,市场体系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资源配置具有更高的效率;五是体制机制的设计科学合理,激励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总之,长江经济带必须成为我国新时代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成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试验田,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
过去我们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践中,往往简单地将之看成是一个运输功能带,以利用长江具有“大运输量、大用水量、大耗电量、大消耗量”优势的名义,搞了许多污染性的重化工业项目。这虽然有受制于过去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的局限性,但是也跟我们对长江经济带的功能认识不足有直接的关系。其实,交通运输只是长江的一个最基本的自然功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最需要的是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资源集中、人口集中、市场集中、产业集中、城市集中等发展优势,在沿江城市基础设施超前一体化的基础上,通过地区间的竞相开放、撤除政策壁垒和统一市场的建设,实现合理的产业竞争和分工格局,发挥长江经济带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使之成为中国经济的黄金经济带。这就是说,建设黄金运输带,只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个基础功能而已。如果战略上我们仅仅把经济带看成运输带,在产业配置上,必然倾向于那些大耗水、大用电、大消耗的,且对运输成本敏感的可能影响环境保护的重化工业大项目,由此根本无法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就不会主动去配置那些环境友好型的现代产业体系。这就贬低了长江经济带的真正价值,也会毁了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协调重化工发展与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的关系
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需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换战略,积极主动调整长江经济带沿线的重化工业。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十分尖锐地指出,“沿江产业发展惯性较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 43%、37%、43%……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达1.7亿吨、超过250种,运输量仍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同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呈多发态势,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风险隐患加剧,等等”。目前长江沿线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决整治长江经济带污染问题的指示,增量上坚决不批准新的有可能带来新污染的重化工项目,存量上主动关停并转那些有污染的企业。仅仅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就关停规模以上企业近3000家、限产 1000多家。
由我国大国经济特征和工业化发展阶段决定,重化工产品在我国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我们不可能都寄希望于进口来满足,因此建设独立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离不开发达的重化工业。这就需要很好地协调重化工发展与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的关系,而不是简单地一律关闭了事。为此重化工在长江经济带的空间布局政策应该有重大调整。从世界各国产业布局的一般规律和我国生产力优化布局看,目前急需贯彻集聚发展、集中环保的政策取向,即要把沿长江流域密集配置的那些“大运输量、大用水量、大耗电量、大消耗量”的重化工业项目,通过适当的机制集中到沿海地区集中布局。
目前中国钢铁、石化等所需基本原材料,如石油、铁矿石等,大多数要从海外进口。按现在的消耗速度,一般认为到2020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将增至5亿吨,其中3亿吨需要进口,即对外依存度高达60%。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把与石化工业以及与此直接关联的化工类产业,基本上集聚在沿海地区,就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最根本的还在于,这种产业布局有利于形成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在沿海地区的产业集群中集中建设环保处理设施,对这些产业固有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不仅可以提高处理效率、获取环保产业发展的规模经济,而且可以彻底改变目前长江经济带中各地分散发展重化工项目、处处冒烟、处处污染的不良发展格局。
解决这一问题的困难,在于能否从顶层设计的角度,重新考虑针对地区产业转移的利益激励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设计出一种沿江各地区与沿海重化工产业集群区就产值和税收的分享机制,让那些主动调整产业空间结构的沿江地区,不仅不会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在发展中享受到适当的利益。这是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新定位最重要的机制保障。
作者:刘志彪(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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