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事件将于近日在沪宣判

2015-07-20信息快讯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今天(7月20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因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发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纠纷案件将于近日宣判。另据发布会消息,2014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1754件1972人,与2013年1229件1517人相比,分别上升42.7 %和30.0%。

2014年,上海法院受理了多起牵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证券市场上因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发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纠纷案件126起。据透露,该案将于近日在上海市二中院宣判。

据上海高院副院长王秋良介绍,金融刑事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保持高位增长态势、案件类型化特征出现新动向、犯罪领域不断扩大,手段不断翻新,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趋势明显等特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占一定比例,大部分受害群众的损失难以挽回。2014年,上海法院审结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件,涉及被害人31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3.2亿元,有将近6.8亿元赃款未能追回。

涉信用卡犯罪成为金融犯罪的重灾区。2014年,上海法院共审结妨害信用卡管理、信用卡诈骗、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等涉信用卡犯罪1386件,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93.8%。其中,信用卡诈骗1344件,占涉信用卡犯罪案件的97%,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91%,属于最高发、多发的金融犯罪类型。

信用卡诈骗犯罪主要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恶意透支等三种类型,其中恶意透支型占绝大多数。比如浦东法院审结的690件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中,有近80%属于恶意透支型。上海高院建议银卡加强发卡审核,完善征信体系,健全恶意透支情况通报机制。

在涉信用卡犯罪中,犯罪分子不断翻新犯罪手段,将伪卡制作技术与高科技相结合,比如出资购买读卡器、针孔摄像头、制卡器等设备和空白磁卡用于窃取客户信用卡信息、制造伪卡并骗取卡内钱款。网络成为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例如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发布非法金融活动信息、招揽客户、买卖信用卡信息、买卖和出租POS机等。(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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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2014年2月19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

2014年8月5日,包巨芬等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一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至近18:00,在最后阶段,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都存在责任,建议庭外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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