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上海科技创新券在补贴力度、使用范围、兑现方式方面有重大变化
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科技创新券的使用方法将变原先的“先使用,后补贴”为科技型企业在购买服务时就直接抵扣一半费用。日前,市科委发布《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券的补贴力度、使用范围、兑现方式,相较以往,均将发生很大变化。同时,创新券管理信息平台也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上线。
早在2015年,上海就开始探索试点创新券的使用和发放。此次发布的《办法》直面创新创业“难点”。市科委表示,希望通过新规大幅降低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创新成本,有效激发上海的创新活力,提升上海的创新“浓度”,形成创新“场效应”。
改“延后补贴”为“即刻补贴”
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发放、用于购买专业服务的权益凭证。不久前,上海D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某公司的动作捕捉服务,根据科技创新券试点阶段的使用办法,D游网络必须先将购买服务的费用全额支付给对方,然后于一年后向政府申请创新券兑现。
《办法》使得企业或团队可在线申领创新券,并在支付服务费用时直接将创新券支付给服务机构以抵扣部分服务费用。服务机构收券后,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等简单材料即可申请兑现。
市科委计划处副处长韩元建说,对企业或创业者而言,创新券由试点阶段的“延后补贴”,变成了“即刻补贴”。而且,为了避免服务机构因收券而影响现金流,创新券的兑现将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资金。
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主任助理刘宇希表示,通过这一政策最受益的是小微企业或购买小额科研服务的企业。
为调动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券网上平台还将免费帮助服务机构扩大知名度,在线展示服务机构以及服务内容,并将服务业绩与本市仪器共享服务奖励挂钩,激励更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服务。
创新券补贴范围从科技服务扩大到人才培养、战略规划
在创业的不同阶段,企业对购买研发服务有不同需求,初创企业更多集中在使用仪器设备上,创新产业链后端的企业的研发需求则更多样。
上海创新中心首席代表阮项举了一个例子:两年前,上海瑞珑汽车对选择哪一条汽车辅助驾驶的技术路线举棋不定,创新中心为其分析了雷达、激光以及摄像头感应三种技术的优劣,帮助这家企业选定了发展方向。
那时,这种科技战略、知识产权服务的价值因很难被量化,常常被创新券拒之门外。但现在,《办法》已明确将人才培养、战略规划等服务内容列入创新券的使用范围。
除了使用范围,《办法》在补贴力度、申领主体规模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按照以前的规定,创新券的补贴力度为5万元以下补贴50%,5万元以上补贴15%,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而现在《办法》则将补贴比例统一提升到50%,企业最高补贴额度提升至30万元。甚至,还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也能使用创新券。《办法》规定,已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核心成员不少于三人的团队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创新券补贴。
全程在线操作让科研失信行为难以立足
创新券申领“门槛”如此之低,会否有不法之徒骗取政府补助?韩元建说,针对潜在的诚信风险,坚持“放管服”统筹协调必须做到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让用券和兑券更加便利的同时,通过事前公示和事后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强监督。一旦失信,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用券和兑券的全流程都在创新券管理信息平台上实现,这也是上海科研大数据平台的一部分。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副主任赵燕介绍,在线申报的好处之一是可多点印证,比如某企业提交了一张购买服务的发票,必然有为其服务的企业的到款凭证;另外,当所有数据都汇总的话,上海创新创业的某种规律也许更加一目了然,更有利于主管部门制定更符合实际需求的政策。
作者:沈湫莎
责任编辑: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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