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排部署《白洋淀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白洋淀规划》)。该规划共9章27节,对白洋淀生态空间建设、生态用水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淀区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管理创新等进行了全面规划。
为抓好《白洋淀规划》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河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的通知》,专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白洋淀不仅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生态系统,而且是雄安新区蓝绿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城水林田淀草系统治理,坚决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这篇大文章,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恢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展现“华北明珠”风采,实现以淀兴城、城淀共融,努力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通知》指出,《白洋淀规划》是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顶层设计,河北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更好地用以指导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实践。要明确治理目标,到2022年,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系统质量初步恢复;到2035年,白洋淀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淀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良性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淀区水质功能稳定达标,淀区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功能健全,白洋淀生态修复全面完成。要开展生态修复,有序清除淀内围堤围埝,实施退耕还淀,修复鸟类栖息地、台田景观,恢复水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构建“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的新区生态空间格局。要全面治理水环境,坚持流域“控源-截污-治河”系统治理,开展入淀河流水质达标管理,消除淀区内源污染,实施生态清淤,将白洋淀水质逐步恢复到III-IV类。
《通知》强调,《白洋淀规划》是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监督考核,搞好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