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竟敢大打出手?打人者最终获刑六个月

2019-02-18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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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已经进入最后的笔录签字阶段,不料,上诉人却突然离席,冲向上诉人席位,一拳将对方打倒在地。

这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件过程中的突发一幕。尽管法官与法警再三劝阻,被上诉人曾某及其母亲、妹妹依旧持续殴打对方,最终导致两名上诉人构成轻微伤。今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对曾某母亲、妹妹分别处以拘役四个月。

去年9月12日上午9时,上海二中院C109法庭内,法官正在审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这是一起家庭内部因征收补偿利益分配问题引发的纠纷,被上诉人曾某及其母亲、妹妹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为曾某的叔叔、堂姐。由于两家人之间积怨已久,审理前承办法官再三强调当事人应理性应诉、避免发生争执。然而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多次就曾某和其妹妹的户口迁入问题提出异议,且情绪较为激动,双方发生了一些口角争执,承办法官多次制止,以维持庭审正常进行。

10时许,庭审已经进行到签字确认笔录的阶段,曾某在阅看笔录时突然冲向坐在上诉人席的叔叔,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并对其持续进行殴打。事发突然,承办法官立即上前阻止,并呼叫法警支援。然而,曾某并未住手。原本在一边的曾某母亲也不顾劝阻,冲上前去殴打对方女儿,四人扭打作一团。曾某的妹妹见状也趁机上前对叔叔拳打脚踢。尽管法官和法警奋力拉架劝阻,但场面仍旧一度陷入混乱。在殴打行为被制止后,叔叔一家拨打了110报警。事后,叔叔及其女儿的伤势经司法鉴定均已构成轻微伤。

鉴于该行为已经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上海二中院随后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函,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12月12日,曾某及其母亲、妹妹三人被刑事拘留。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指出,三名被告人共同殴打诉讼参与人,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曾某表示当时由于叔叔一直言语挑衅,自己情绪上来了,没有控制住才打了人。“我不应该一时冲动,扰乱了法庭秩序,我现在很懊悔,我向被害人和法庭表示歉意。”曾某说。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三名被告人和两名被害人已经在庭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三名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7000元。

上海静安法院当庭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对曾某母亲、妹妹分别处以拘役四个月。

作者:何易、翟珺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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