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继承父母房产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们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房了,可能这套房子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了。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妹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