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城市谈恋爱,有时候像在做数学题。
我和我的男友F,两个在创业公司995(不时996)的打工人,分别住在上海的东南角和东北角,距离二十公里。到对方家,需要坐地铁27站,换乘3次,全程一个半小时。如果堵车时打车,需五十分钟起。在我们老家,这个时间足够自驾到另一个城市,也足够完成乘动车的出门、安检、乘车、到站的全套过程。
因为距离太远,工作太忙,我们还是各自住在公司附近,每天视频1小时。只有周末能约会,每周末在一起的时间约为26小时……
《三十而已》剧照
一堆数字算下来,涌上心头的感觉就是:在大城市生活,能用来恋爱的时间实在太少了。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对能在一起的时间格外珍惜。
平时视频的时候,恨不得把一秒当一分钟用,絮絮叨叨今天吃了什么穿了什么做了什么,分享今天看了什么文章脑子里闪过了什么想法,工作上又遇到什么奇葩。
周末约会时,都得提前计划好要去哪里,把每一次约会当作旅行那样庄重,把短短的26小时用时刻表排好:2小时看展览,2小时喝咖啡,2小时看电影,还必须吃顿大餐…… 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出美好回忆,供给不见面的工作日来回味。这种感觉很像异地恋,努力每个时刻填满,把对方缺席时自己的生活都一点点分享,就像我们真的生活在一起。
尽管不能每天见面,但爱情仍是温暖我内心的灯光,是我在繁忙公务中抬头看见的星星,让我在奔跑时不觉独行。这如同异地恋般的同城恋爱,还有媒体常讨论的“单身式恋爱”,也许听起来有社畜的无奈,但对我来说,更像是一门长大后的必修课: 如何在自我、爱情和生活之间,怎样取得平衡?
在遇见F之前,我抱着单身一辈子的念头,过着普通社畜的生活:一个人住,每天挣扎半天才能起床,匆匆洗漱匆匆出门,踩着点到公司打卡;下班到家基本要晚上9点以后,只想瘫在沙发上,享受仅有的安静放松时刻。
经过一天工作的忙碌和琐碎,此时的我没有一点与他人交流的需求。有时我也会有轻微的“社交恐惧”:寄快递时把东西放家门口,避免和快递员说话;在便利店买东西,如果能用自助收银就不找收银员……
原来每天下班后的短暂时间,都是我躲进自己精神角落的时刻:复盘今天哪里做得好,哪里没做好;看看喜欢的书,刷刷视频。这能给予我跳脱当下生活的抚慰,想象文字和屏幕的另一边,有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存在。这样的治愈时间让我感到自己不只是上班时流水线上的工具人,可以在平淡而漫长的岁月里继续前行。
《欢乐颂》剧照
恋爱以后,这些时间被用来和F视频聊天,这一聊,常常聊到睡觉的点。然后就是道了晚安、睡觉,第二天随着闹铃响,又开启了搬砖的一天。久而久之,我会突然想起:咦,怎么最近没有整段放空的时间了?
对于单身久了的人来说,要接纳生活里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和F都是比较独立的人,恋爱也并没有改变这一点,我们仍渴望“自己的时间”。刚下班回家的时间,像是还属于工作,能不加班已经是恩赐,也并不是完全属于自己。
我们这才发现:原来在爱情里,最稀缺的是时间。因为我们能给自己、给生活的时间,本来也就不多。而这也是我们在爱情里懂得的真相:我们需要努力地在自我、生活和爱情之间取得平衡。
幸运的是,F和我达成了共识:在恋爱中,我们要爱情,也要自己。即便是周末,我们也不会完全贡献给恋爱,通常会保留半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成年人的周末约会,像是逃离工作的短暂休假。我问F,如果没有我,你的周末会做什么?他说,看书吧,工作之余能看看自己喜欢的书,已经算是休息了。
在熟悉的城市里,能发现的惊喜越来越少。大家热衷的网红店、新的商场、餐厅,越来越难有新鲜的味道;所谓新出的“热门”,也只是过去“热门”的一个复制,味道并无太大差别。
于是我们在一起做最多的事,就是去咖啡馆,聊聊天,说说最近的发现,又看了什么好的文章。往往在这些时候,我才觉得是真正的放松。 比起不断寻找外在的刺激和新鲜感,我们更想知道自己的内心还能有多少新的动力涌现,能够推着我们在平平无奇的生活浪潮里向前游。
《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姐姐》剧照
大城市的恋爱,是周一到周五的竭力奔跑之后,留给自己和爱人的短暂喘息。生活不可避免地要被工作入侵,我们也早已习惯工作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爱情是生活里少数能完全回归自我的时刻,看起来像是有点矛盾:爱情必不可少地让自己生活里多一个人,需要两个人的付出、相处。
但在忙碌的生活里,爱情里的理解和体谅显得更为重要:理解每个人心里的第一位是自我,然后才是爱人和外面的世界;理解对方和自己都会有疲惫的时候,理解爱情并不拘泥于时时刻刻依偎在一起,理解独处与恋爱是不同类型的美好,它们同时存在于生活,成为我们的重要支柱。
生活的节奏让我们成为多面体:我们随时进入工作,我们随时进入生活,我们随时进入爱情。
爱情,也不再像年少时那样日日夜夜厮混在一起,而是成为了一种成熟与自在的所在,给爱情时间,也给自己空间,让自我和爱情都有栖息之所。
也许这种同城异地式的恋爱,会随着有一天我和F同居而改变。爱情与自我、还有生活里种种事情的平衡,我想,大概会是一生的功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