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一年又将过去,迎接我们的除了崭新的2021年之外,还有一部重要的法律会一同施行。那就是《民法典》,而在生效之日起,此前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一批法律法规会全部作废。而在这部法律中有一条受到了广泛关注,那就是关于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的问题。这个问题很久之前就已经被提出过,但是由于离到期时间还远,所以也就一直搁置没有答案。而随着《民法典》的正式生效,该问题也终于有了部分答案。
大家都知道,在买房子的时候,房屋产权期限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期限的,时间为70年。这个时间也是国家住宅用地出让年限,而商业用地和房屋产权年限为40年。据说当时设想的是普通房屋撑不过70年这么久,这个时间很长了。但没想到如今这个到期的问题却真的要摆在眼前了。按理说,土地到期就要归还国家,并不会因为你买了这块地上的房子,这土地的使用权就永久归你了。但物权法上又说,个人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有地才有房,这两项显然有所冲突,而此前也没有相关部门明确给出解释。而《民法典》的诞生就对这问题做出了部分解释。
《民法典》中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续期费用则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而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相关行政法规执行。也就是说大家不用担心一夜之间房子和土地都没了,到期会自动续期的,你的房子依然是属于你的。但还有一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那就是续期是否需要费用,如果需要是缴多少怎么缴。这个只有等以后新的规定出台后才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