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意向金、中介费、保险费、税费......家住杭州临安的小方为了购买“低价房”,陆续向中介戴某支付了48万元,但9个月过去了,小方连房产证都没看到……
第一计:低价诱惑
事情还得从2020年4月说起,小方想在青山购买一套房子,通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本地中介戴某。加了微信后,戴某称自己手头的房产资源很多,并向小方发了几套房子信息,其中有一套小户型房子勾起了小方的强烈兴趣,是一套89平方的毛坯房,因为房东急着出售,原价160万,现价136万。接着,戴某让小方转2万元意向金给他,并告诉小方2万元可以抵扣在房子的首付款里。因为小方很心动,立即转了2万给戴某。
第二计:单方合同
2020年6月初,戴某和小方将房子价格谈妥,戴某告诉小方房东李女士远在北京无法到现场签订合同,小方可以在协议上先签字,等房东回来了再让其签字。小方非常相信戴某,签完字后,小方通过支付宝转给戴某8万元定金。
为了让小方更相信自己,戴某还让小方提供了户口本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工作证明、征信报告、银行6个月流水等材料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接下来几个月戴某先后以税费、佣金、首付款等各种理由,要求小方支付多笔资金,包括前面的定金共计48万元整。
第三计:步步拖延
“房子还没满2年,11月底才到。”
“房东正在离婚,还要一个月可以过户。”
“我在外地出差,等我回来再办理。”
之后小方多次要求见房东,都被戴某以房子有产权纠纷、自己在出差等理由拖延,小方心中逐渐起疑。
2021年1月初,小方再次和戴某联系,发现对方彻底失联,于是小方立即到临安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报案。刑侦民警章徐君受案后,通过深入侦查,确定戴某有作案嫌疑。1月14日下午,民警在临安某宾馆内将戴某成功抓获。
“当时我急需用钱,觉得小方信任我,还没有购房经验,我就一步步骗他了。”坐在审讯室的戴某如是说。经调查,戴某,本地人,今年34岁,临安某房产中介。他利用小方对房产交易的流程不熟悉,骗取小方48万元,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被抓时,戴某已经身无分文。
戴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临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