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演员郑爽疑似代孕弃养的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代孕话题的关注。

2020年12月,陈凯歌导演的视频作品《宝贝儿》就曾因将虚构的代孕故事表达得过于“温情”,引发争议。《人民法院报》点名提醒:“别以身试法”,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

在我国,实施代孕技术或可构成犯罪。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站、App仍在以“别名”提供代孕服务,按照不同的“套餐”,价格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甚至,有的业务范围已经拓展到美国、加拿大、乌克兰等多个国家。

交友软件Blued上,名为“蓝色宝贝”的业务是“为赴海外进行辅助生殖的用户,提供专业服务”,可通过“第三代试管第三方”的海外辅助生殖方案,获得混血宝宝。官网还设置了报价计算器,可以按照客户需求生成报价单。

1月19日,记者发现该App中“蓝色宝贝”入口已经替换成“健康百科”,“蓝色宝贝”官网也已搜索不到。

多个网站平台暗藏“代孕业务”,受害者不止是代孕妈妈-LMLPHP

“蓝色宝贝”网站提供定制代孕服务。

多个网站及平台暗藏代孕服务

据了解,目前的代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有需求的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受精后由代孕者代孕生产;第二种是由男方提供精子,与代孕者的卵子结合,由代孕者代孕生产。

企查查App显示,蓝色宝贝是一家“赴美生子医疗机构”,注册于2017年,业务有赴美试管婴儿、赴美生殖细胞冷冻、赴美辅助生殖、HIV感染者服务等。公司唯一股东为北京蓝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Blued主公司为同一家。

在蓝色宝贝官网上,“海外DIY生娃攻略”的浮窗格外引人注目。客户不仅能挑选代孕母亲,还可以“定制”宝宝性别,“要个男宝宝、女宝宝、龙凤胎?”“价格一目了然,童叟无欺”……记者注册登录后,根据“报价计算器”的指引,在选定宝宝性别、数量、出生国家等一系列选项后,得到了80.56万元的报价,以及一张清晰的价格明细表。

“蓝色宝贝”不是个例。记者在多个平台检索发现,提供代孕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

她说,虽然疫情当前,但客户依然可以前往泰国和柬埔寨做代孕手术,“我们已经做了12年,该堵的漏洞都堵了。”

在记者询问代孕是否合法时,她表示,签合同的主体为国外直营医院,“我们双方都受法律保护。”

据中新社报道,多位法律人士认为难以断言涉事者因“代孕”而“违法”。中国人前往国外“代孕”规避了国内的法律风险。但正如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评论所言,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代孕”在中国被禁止,就钻法律空子,这绝不是遵纪守法。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论宣传的代孕服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进行,在中国发布代孕广告都是违法的。2015年4月,国家卫计委、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2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令要求,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网站。

受害者不只是代孕妈妈

实际上,“代孕黑产”的受害者不仅是代孕妈妈。

澎湃新闻调查称,代孕黑产链由需求方、代孕公司、供卵者、代孕妈妈、实施代孕操作的医生、开具出生证明的医院组成。

“招聘捐卵志愿者”“top2学历捐卵报价40万”“10天报酬最高3万”……诸如此类的小广告,时不时可见于一些高校、医院、高铁站等女卫生间里。弱化取卵过程中的痛苦和风险、强化挣钱的轻松与快捷,已经成为诱导年轻女性卖卵的“标配”。

1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一起案例。年仅17岁的少女小梁,以1.5万元的价格出卖卵子。中介邓某、赖某陪小梁面试、体检、打促排卵针等,随后,她被带至一别墅进行取卵手术,导致双侧卵巢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南开大学附属天津第一中心医院生殖中心医生方祺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代孕中介往往将出售卵子的女性称之为“卵妹”。他们手中掌握着这些“卵妹”的大量信息,包括年龄、血型、籍贯和学历等,这些信息都会被做成一份“菜单”,供客户挑选。

此前,一位微博大V曾晒出在Blued上求孕方的真实经历。在这则日记中,他透露“‘卵妹’一次性排卵近30个”,而正常生育年龄女性每个月经周期排出一枚成熟卵子。

方祺表示,在代孕黑产链中,子宫和卵子被打包成商品出售,女性的生育健康让位于利润。“为了减少成本,有些诊所甚至不注射麻药,直接将穿刺针刺破卵巢,吸取卵子。这种情况就会比较痛苦。”他说。

现在,代孕公司、中介机构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往往会包装为“母婴育儿博主”,以“成功案例”招徕客户。在这些文章中,时不时还会有被称为“爱心妈妈”的孕母出镜,抑或是“单身男客人挑选了俄罗斯混血女生”等描述,增加说服力。如果委托方有“顾虑”,担心法律风险,微博上也可以轻松找到美国的“金牌助孕律师”。

委托方弃养及转卖,或将催生新型人口贩卖

正是因为代孕会在生育、伦理、法律、道德等领域引发一系列问题,目前在对代孕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中,禁止代孕的占比较多。我国不支持一切形式的“代孕”,但法律空白不容忽视。

“代孕合法之后就是器官买卖和人口买卖,谁都可能是下一个商品。”在郑爽事件的评论区中,一位微博网友这样写道。

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结构违反该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学者唐兴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援引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指出,“代孕”活动目前主要在部门规章层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从法律的层面分析,可以认为“‘代孕合同’不符合中国现行医疗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不符合现行的医学伦理和公序良俗,故‘代孕’交易活动在法律上应作无效评价。”

但是,上述规定主要是对“有技术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进行规制,并没有对代孕寻求方、代孕者有禁止性规定。一位法律从业者表示,上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位阶不高,很难对代孕链上的全部行为作出权威、完整的规范。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认为,我国法律尤其是刑法,并没有对代孕行为进行专门规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力度低、违法违规成本低等问题,很难将相关人员定罪量刑,对中介机构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柳华文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代孕过程中,委托方出现弃养及转卖的行为,将很有可能催生一种新型人口贩卖。根据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人和人的器官均不可以进行非法买卖,人口贩卖是应该预防和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雷家茂建议,深挖涉代孕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加大执法力度,是当下可为之举。

01-2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