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亳州一位私家车主张存中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寻求帮助说,“我的小车在我本人没有到现场,又没有我的身份证原件,也没有书写委托书,还没有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的情况下,车却被卖了,并且车管所不给查,报警不立案。”事情到底如何呢?对此,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调查,希望能揭开其中的秘密,还原事情真相。
朋友以租车为由把车开走等要时人和车都不见踪影
据张存中讲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3月份,张存中的黑色广本雅阁轿车(车牌号为皖sQc888),让朋友的朋友以租车的名义开走,当时张存中急等着去大连,他的朋友也要和他一起去大连玩,结果在张存中走后几天,他的车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卖了,“等我要车时,已经找不到人和车,最后经过查找发现已过户到一个叫陈德龙的人名下”。
“我本人没有到现场,又没有我的身份证原件,我又没有书写委托书,并且车辆登记证书还在我这里,车辆怎么就过户了?”张存中觉得不可思议,不能理解。
张存中说,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主管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
当地警方回应称没有立案可能不够立案条件
“我多次去亳州市车管所找,他们工作人员说我是自然人不给我查,后来我眼看不找律师车就没有了,就花钱请律师到安徽省亳州市车管所查询车辆,才知道我的车辆被别人卖了,车辆已经过了户!”张存中说。
随后,张存中报了警,但其表示,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不立案登记,西夷派出所说是微武派出所管辖都不给处理,后来张存中无奈找到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局长李玉标反映此事,李玉标做了相关批示,指定肥河派出所管辖,“但到现在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日前,就此事,记者拨通了李玉标的电话咨询事件进展。“他这个事我知道,没有立案可能不够立案条件,要么就去刑警队报案,我正忙。”简短回答后李玉标匆忙挂断电话。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李玉标并没有回答。
车管所:车辆过户程序和手续若有问题 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亳州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说是,春雨二手车交易市场出了问题,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法律顾问说,他们给车辆管理所是一家的,车辆管理所说他们只审核发票,他把责任推给春雨二手车交易市场。”张存中告诉记者。
针对这些疑问,记者拨打了亳州车管所的电话,该所宣教科答复说:“车辆管理所和春雨二手车交易市场没有任何关联关系;自然人凭借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可以查询自己的车辆信息;至于车辆过户程序和手续有问题,可以让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买主表示买车手续合法是“车主媳妇”卖的
据悉,目前该车已过户到陈德龙的手中,记者拨通陈德龙的电话询问当时购车情况,问起有没有看到车主本人?有没有见到委托书?车主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有没有查验车辆登记证书原件?
“是他媳妇卖的,反正我的手续是合法的,相关证据没保留。”陈德龙说。对于记者提出其的其他问题,陈德龙都没有回答,支支吾吾,最后挂断电话。
“我没有结婚哪来的媳妇,只有一个刚认识几天的女性朋友,所有的证件我都在拿着,身份证更是随身携带,我没有在现场,怎么可以办车辆手续?”张存中反驳说。
春雨二手车市场交易流程是否规范 有待澄清
“二手车买卖合同上签字还是‘张存中’的名字,但不是我的字迹!别人卖我的车辆我都不知道,我都没有到现场,那上面的名字怎么会是我自己签的?更可气的是春雨二手车交易市场说这种情况是常态,有没有本人证件,本车主到不到场都可以办理,也就是说,黑车、偷盗行为,来路不明车辆是都可以过户的!”张存中很愤慨地说。
据了解,安徽春雨二手车市场交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3月6日,公司地址位于亳州市工业园区,注册资金为500万人民币,性质为独资私营。主营产品为:二手车市场管理、二手车销售、二手车交易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代驾等。
接下来,张存中到底该如何维权,他充满了迷茫……
■律师说法
如果车主所称属实,当地车辆管理所将担责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登记。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三章 过户登记
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第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机动车获得方式;
(四)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六)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七)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八)过户登记的日期。
张少春律师认为:如果车主所称属实,当地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建议其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解决;如经协商不成,车主可以起诉车辆管理所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