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部分地方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但国家层面尚未立法,没有全国统一设立。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徐大勇建议国家层面立法,全国统一推行。
什么是“独生子女护理假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父母生病住院,独生子女向单位请假去陪护父母,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考评。”
据中国新闻网统计,目前福建、广西、湖北、海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等省份出台了“独生子女假”具体规定。各地的护理假时长有所区别,此外,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地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这一待遇。
例如,河南明确,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宁夏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虽然未明确规定护理假天数,但是却提出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副主委、连云港市农科院院长徐大勇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表示,在各地落实政策的过程中,独生子女却遇到了有假难休的尴尬境地。
徐大勇认为有假难休主要原因是地方政策不具有普适性。各地出台政策规定不一,地方性立法效力不够强,异地难休假;护理假时长规定不一,有部分地方甚至未明确护理假天数;政策内容也宽窄不一,有的地方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 " 护理假 " 这一待遇,还有的地方政策仅提出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等等。
对此,他建议:
一是从国家层面立法。国家有关部委应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列入立法规划,制定全国统一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护理假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普遍适用性。
二是进一步细化政策。对休假时长、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年龄要求和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计算等具体操作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确保政策法规落实有据、切实可行。
三是建立配套体系。明确配套的措施,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给予一定税收补助和奖励。考虑通过设立基金或保险分散企业成本,逐步将成本社会化。同时,明确人社、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
网友热议:
@善意第三人www : 可以有,独生子女很多80后,工作正在关键时期,不敢随意请假
焦糖提拉不吃糖:这个可以啊,80后独生子女夫妻现在感觉四老一小真的不容易啊
@Gloriosasuperba :这个如果统一推行,用人单位在录用独生子女时一定会有或明或暗的歧视。很多事情不是单一的利弊那么简单,而是有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社会影响相辅相成。
@山谷问道:就算有假,也未必敢休,休了原来的职位可能就没了
@Cheryl逸馨:非独生子女也需要啊
你赞成全国统一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