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修改反垄断法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问题,上海团的人大代表们建议强化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修改反垄断法关系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无孔不入的广告营销、强买强卖的捆绑消费、五花八门的杀熟套路……这些“消费地雷”人大代表们也踩到过。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 、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有一年到北京开会,定好飞机回上海后,因为行程临时有变,只能退了机票,但退票时发现自己在购买机票时“被购买”了保险。机票可以退,保险不能退。“人工电话很难打通,智能客服鸡同鸭讲,消费者维权很艰辛。”樊芸代表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互联网垄断。

    樊芸建议,建立一套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反垄断审查机制,要处理好《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完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在《反垄断法》中,应该增加互联网反垄断的内容,包括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的反垄断等。”

    樊芸代表还提出,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对违法责任的规定比较笼统,针对垄断行为的处罚仅限于罚款,缺少威慑力。应加大处罚力度,经调查核实确有其事的,建议立即下线整顿。

对互联网平台“店大欺客”零容忍 人大代表:垄断一经查实立即下线整顿-LMLPHP

    张兆安代表:建立专业反垄断执法队伍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经过广泛调研,也提出了《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张兆安代表建议,强化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电商平台“二选一”、社交平台链接封禁、购票平台“大数据杀熟”以及数据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行为,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创新竞争,让平台经济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福利。

    张兆安代表还建议,在《反垄断法》修订中增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条款内容,增加超级平台的新型基础设施地位条款,赋予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去年底,欧盟推出《数字市场法(草案)》,引入赋予提供核心平台服务的平台中间人角色,建议我国在具体制度上可以借鉴这一条款,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创新发展。”

    针对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力量有限的问题,张兆安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此外,在适当的时机,建议考虑评估引入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东方网

03-10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