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各有各的酸楚,
各有各的疲乏。
“成年人的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
特别是陷入困境的时候,
容易让人产生极端的想法。
近日,浙江金华
一男子因负债欲跳楼轻生
最终他的善良救了他一命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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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男子因负债本想跳楼
由于担心砸到路人
决定在20楼上吊结束生命
结果绳子不堪其重
断裂掉到了19楼阳台
由于不敢开19楼业主家门
在阳台的半天内男子想开了
网友评论
@Spaceya梦想全靠想:这个人也算是个好人呀
@博弈论者:因为他这个善念,所以老天爷给了他二次机会!希望好好珍惜,做好人得好报
@Colosse: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加油相信你可以度过这个坎
@Art-photos:命不该绝,好好活着吧,加油!!
@王勒:大难不死 必有后福
@李鱼航:总之,这是最好的结局吧。想开点生活吧
@Sail爱臭美:是个善良的人,祝福他能克服困难好好活下去
@阿锋福瑞多:想清楚就好,别做傻事了,好好活着
知道多一点
坠楼砸死人该如何担责?
第一种情况:故意杀人罪。
倘若行为人是故意跳楼,且跳楼时明确知道楼下有人活动,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并致其死亡的结果,此时放任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的杀人罪或伤害罪。
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没有杀人行为,明知被害人有死亡的危险,对被害人的死亡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种情况: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跳楼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的结果的发生,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种情况:意外事件。
倘若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一时的挫折,脆弱的心理
都会容易产生轻生的念头
回头想想,不过都是小事
生命最可贵,请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