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城管真如中队接到居民反映,北石片区有一户底楼居民在装修时擅自破墙开窗。
经城管队员现场检查、询问小区居民与物业工作人员后得知,该处确实正在装修施工,“开窗”的位置在天井外墙,并不属于房屋承重结构,且该面外墙本就有一窗户。
难道是热心居民闹了乌龙?城管队员细致检测后发现,此处窗户长1米、宽0.8米,相较于隔壁窗户有“鹤立鸡群”之势。原来,该业主为增加室内采光,在装修过程中凿掉了此墙上原有的窗户结构,对窗户进行了扩大改造——该业主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6条的条款规定。
城管队员积极与业主沟通,最终业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承诺会立即将该处窗户回复到原有位置和尺寸,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几日后,城管队员现场复查确认,该业主已将窗户恢复到标准大小,整改符合要求。
今后,普陀城管将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帮助居民群众深入了解小区内外的法条知识。同时,普陀城管也将与居委、物业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对辖区内的违法情况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