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在十里铺十字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驾驶摩托车男子未佩戴头盔,随即对其拦停检查。
民警:“驾驶人在现场口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我们的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号牌系伪造。”
鉴于这一情况,现场民警意识到了事情可能没有这么简单,于是当即要求该驾驶员提供身份信息。民警说,当时,当事人在现场并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并且连续多次提供虚假信息。
现场男子称自己名为高某华,但其言语支支吾吾,提供信息前后不一。于是民警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控制,随后民警在该男子身上发现了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一名叫做“高发”的同案犯,正在潜逃。
现场民警当即与河南当地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该男子确为1997年因持自制手枪抢劫案件被追逃人员,所使用枪械已从同案犯处收缴。
潜逃23年,最终因未戴头盔露出马脚被抓获,6月4日,西安警方将该男子移交河南警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