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出台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再给予5000元补助。市发改委说,消费者现在可以登录“随申办”APP进入“新能源车补助”页面办理啦!一起来看申请流程吧↓
新能源车补助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
通过个人账号登录“随申办”APP。用户请先实名认证并且保持登录状态,进入“新能源车补助”。
第二步
阅读申请告知书。需勾选相应内容,点击“确认”。
第三步
填写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选择发卡行,然后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申请前请准备好交通银行借记卡。
第四步
提交车牌号及发票信息。如下图,首先,需要点击红框内空白处完整填写新购新能源车绿牌牌号;其次,填写购车发票的开具日期;随后,点击下图黄色框,拍照上传购车发票;最后,根据购车实际情况勾选是否被经销商收取额外费用。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购车发票必须拍摄原件。
第五步
确认申请信息。查看刚才填写的申请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先勾选确认承诺,随后点击确认,跳转至提交说明书,即完成整个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在您完成整个申请流程后,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填写的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中,请注意查收。
小贴士
线上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您可以在申请之前将材料准备齐全。
(1)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
(2)申请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时,由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购车发票及相关信息;
(3)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指定银行借记卡;
(4)申请人本市手机号码(须与在上述指定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
(5)完成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辆牌照号。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政务服务热线:021-6359676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如果您在用户注册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市民云服务热线咨询。
市民云服务热线:400196888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晚上9:00;节假日上午9:00-下午5:00。
关于新能源车充电补贴的20个热点问答
关于申请资格
Q
谁可以申请充电补助?
A
《实施细则》明确,补助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都可申请充电补助:一是未持有牌照额度的消费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并上牌;二是消费者如已持有本市中心城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后使用该额度上牌,也可以申请资金。
Q
哪些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能申请新能源汽车免费专用额度?
A
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18﹞7号)有关要求购买新能源汽车,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以此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以下个人消费者:
(1)本市户籍居民;
(2)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上述个人消费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用状况良好;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购买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Q
“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具体指什么?
A
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1、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含5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Q
哪些车型符合申请充电补助要求?
A
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可以申请充电补助资金,但不包括购买二手车。
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型可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查询。
Q
购买渠道有要求吗?
A
消费者应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并在本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如通过注册在本市以外地区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能享受充电补助。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需关注“车信盟”,并在“补贴申请”-“企业报备”栏目中按规定登录和填列所需信息,帮助和指导消费者填报申请信息。
Q
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来开网约车,可以申请补助吗?
A
不可以。目前仅对车辆用途为非营业性的给予补助。车辆用途性质为经营性的,不给予相关补助。
关于补助资金的时限及金额
Q
本次政策覆盖的新能源车购买时间有规定吗?
A
有。消费者须在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期限内开具购车发票,并且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申请补助资金。
Q
补助资金有多少?
A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消费者,本市给予每人5000元充电补助。
关于补助资金的使用
Q
补助的资金能支付在家里充电的电费吗?
A
相关资金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也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但不得用于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用途。
其中,“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是指由电力公司单独向用户开具的用于计量用户安装在个人产权或长期租赁车位上的充电设施电费的月度账单。不包括个人私拉家庭或物业电源所消费的电力及其所关联的电费账单。
Q
使用公共或专用充电桩充电,如何用补助资金支付?
A
消费者可以在苹果或安卓市场下载“联联充电pro”APP,并在其中选择本市公共停车场站的快充(直流)或慢充(交流)充电桩进行消费结算。相关充电桩未接入“市级平台”的,发生的充电费用暂不可使用补助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