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一男子因躲债
购买假牌照想让车“隐形”
结果
偷鸡不成蚀把米
被交警部门查获
扣车+扣证+扣分
加“送”拘留和驾驶证降级处罚
巡逻时:发现一车牌疑似伪造
一查:车辆处于查封状态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直属一大队洪家中队民警在洪家街道鸿洲大道路段巡逻时,发现停在洪家中学附近的一辆车牌号为“浙J****6”的白色小型宝马轿车,车牌特征异常,通过核查,发现该车牌疑似伪造。
自作聪明的车主还故意把车架号遮挡了起来,因无法查清车辆真实身份,现场交警只好呼叫拖车,将该车先拖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这辆车的驾驶员相对固定,经过查找,叶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查询,叶某名下正有一辆车牌号为“浙J****F”的宝马牌小型轿车,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其型号颜色与查扣车辆一模一样。
购买“假牌照”原因:
躲债,让车“隐形”
于是民警电话联系规劝其主动投案,但无果。民警侦查发现,叶某正在驾驶一辆牌号为“皖LA****”的大货车,从三门向椒江城区驶来。当即对该车辆采取查控措施,指挥路面警力予以布控拦截。
下午13时许,民警成功将叶某拦截。在铁的证据面前,叶某很快承认了购买、使用假牌逃避司法部门布控查缉的事实。
原来,早在2018年上半年,叶某因欠下40多万元债务无力偿还,被债主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其名下的宝马轿车很快被法院查封。为了躲避债务并继续使用宝马轿车,叶某想到了一个歪主意:购买假牌照。
于是,2018年7月份,叶某买回来了3块号码为“浙J****6”的假牌照。未曾想,依然无法骗过交警锐利的双眼。
处罚:扣车+扣证+扣分加
“送”拘留和驾驶证降级
6月8日,叶某因不按规定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00元,记3分;
因驾驶证逾期不参加验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适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罚款人民币300元;
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人民币1900元;
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记12分,并决定处五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6400元,记15分,扣留机动车,收缴伪造的号牌,其持有的A类驾驶证也将降至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