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此消息一发,真是刷屏多多,一下上了热搜,足见大家对于公积金的重视!
那么,公积金能用在哪些地方呢?购房?租赁?……
NONONO,不止于此!公积金在很多情况下都能提取呢!
看看周到君为您整理的公积金提取攻略吧!
01 |购房
A: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B: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
▪ 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 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C: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范围:
购买上海市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贷前提取的,共同提取人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人的配偶,且该名配偶为共同借款人。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2 |加装电梯
🍬申请范围:
按照上海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包括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时业主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办理场所:
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03 |付房租
🍬申请范围:
职工租赁住房经上海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除外。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办理场所:
小编梳理了一下,共有四种渠道:
▪ 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zfzl.fgj.sh.gov.cn)网签备案后,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 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公积金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手机APP)申请。
▪ 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 单位集中办理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04 |付物业费
🍬申请范围:
购买并自住上海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上海自有产权住房,不过,申请人月工资收入要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不过,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哦。
除上述条件以外,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还必须满足这些条件,一定要看清:
▪ 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 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或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等住房消费类提取行为;
▪ 作为申请人或共同提取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5 |家庭生活困难
🍬申请范围:
范围涵盖多多,比如↓↓
▪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这些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6 |离退休
🍬申请范围:
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并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另外,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7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请范围:
这里指的是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并且,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8 |出境定居
🍬申请范围:
出境定居,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才能办理哦。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09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申请范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才能提取。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