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后的叶女士和周先生于 1984 年结婚,生有 2 个女儿,夫妻 2 人艰苦创业,在 2001 年办起了企业,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好,家庭可谓是幸福美满。
然而从 2012 年的某天起,事情却变得不一样了。经人介绍,周先生认识了比他小将近 20 岁的吴女士,一来二去 2 人迅速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再次坠入爱河的周先生彻底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在 2013 年的时候给吴女士在县城周边某镇上购置了房产,并在一段时间内为其偿还每个月近 3000 元的房贷,还为吴女士买了一辆宝马 X3 小汽车。
终归是纸包不住火,2013 年,听闻此事的叶女士惊诧、伤心、不敢相信,但是为了家庭选择了原谅,盼周先生回心转意,在叶女士以及女儿们的劝说下,周先生表面答应,但暗地里却一直未与吴女士断了联系。
2018 年偶然的一天,叶女士看到丈夫微信上给同一女子的微信转账数额和频率后,叶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在叶女士和女儿们的质问下,周先生坦言,这些年一直在给吴女士转钱,少则 5 千多则 1 万,几乎每月不断。
原本希望丈夫回心转意的叶女士,心灰意冷之下一纸诉状将吴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周先生从 2013 年起对吴女士的钱款、房产、车辆的赠与无效,并要求吴女士返还上述财产。
桐庐法院审理认为,周先生赠与吴女士的钱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未经叶女士同意,擅自将多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与吴女士,损害了叶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赠与行为还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
最后经过法庭调解,吴女士返还 120 万元。